关于开封市公安局交警队事故处理大队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升级改造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征询意见公示

02.07.2014  11:39

关于开封市公安局交警队事故处理大队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升级改造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征询意见公示

开封市公安局交警队事故处理大队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征询意见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河南新富德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开封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现有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购置于多年前,为满足我国公安部GA/T1073-2013最新酒精检测标准,省公安厅于今年5月底下发了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的购置升级改造通知,要求各地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重新购置新的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或者对原有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进行升级改造。

1.1、90位以上全自动顶空进样器一套

1.2、顶空用样品瓶、样品瓶隔垫、瓶盖各300个

1.3、手动封盖器、启盖器各一套

1.4、顶空进样器用电子流量控制系统一套

1.5、分流不分流毛细柱进样口一套

1.6、FID检测器段毛细柱接头两套

1.7、FID检测器端尾吹气控制单元一套

1.8、血醇检测专用毛细柱两支

1.9、AUX120万分之一自动校正电子天平(120g/0.1mg)一套

1.9、进口单道可调移液器200ul及1000ul各一支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为我单位以前购置的为岛津品牌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通过调研和技术考察,只有岛津公司可以提供一体化改造方案,满足相关最新标准要求,并提供统一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且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省厅刑科所、省内其他地市等公安机关都已配备岛津气相色谱仪,使用相同品牌的气相色谱仪有助于检验数据的共享分析与比较,有利于案件的侦破;该产品也是公安部物证中心推荐的产品。综合以上各方面考虑,本着节约原则,我单位集体讨论决议,对原有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最新标准要求。

四、征询意见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从2014年7月2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3876034)。

本项目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 [点击下载]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