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缴税无需提供“单身证明”

17.05.2016  10:37

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两部门将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在受理契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的过程当中,将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啥要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

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介绍,在房地产交易中,涉及家庭住房税收优惠的政策一个是卖方个人所得税,一个是买方契税。对于卖方,个人所得税规定,家庭唯一住房持有五年以上可以免税。关于买方契税,优惠政策的核心是结合家庭住房套数。那么,税务部门怎么才能知道你买卖的房子是家庭唯一呢?最初的做法是要民政部门给你开证明,但这样太麻烦,后来又改了一个办法,民政部门取消开具证明后,让签承诺书,这也需要花时间。信息共享后,这些就可以不需要了。

税务、民政部门互相提供哪些信息

税务部门向民政部门提供 :所需查询的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民政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 :所需查询的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基本信息,包括当事人婚姻登记类别(结婚、离婚、补发结婚证、补发离婚证、撤销受胁迫结婚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等信息。

以后买房缴税不用提供单身证明

税务总局规定,税务机关在受理契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的过程当中,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是结合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的材料来判断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承诺书。另外,税务部门仍然需要保有对承诺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的手段。

为了确保共享婚姻登记信息的安全,《通知》也强调了应在确保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独立和信息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网络共享的方式进行,获取的婚姻登记信息,仅限于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不得用于其它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