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怀疑的士司机拿走装2万元包 雇人住司机家

08.08.2014  10:46

“我没拿他的包,非说是我拿的,还让人赖在我家里。”昨天,郑州出租车司机秦先生报料称,他拉过的一位乘客包丢了,认为落在了他的出租车上,坚持要他归还,并为此找了两个人住在他家里。秦先生无奈,只好离家住进了旅馆。

出租车司机:乘客丢了包,找人赖在我家里

7月30日夜里11点多,秦先生驾驶出租车在航海路、淮南街附近载了两女一男,将其送到中州大道、凤鸣路附近后离开。

8月2日上午,他接到一位男子的电话,称是那晚的乘客,包落在他的出租车上,里面有约2万元现金和几百万元的票据,让他去公安局查看监控。秦先生如约来到郑州市公安局,查看了道路监控,画面显示乘客确实坐了他的车。

原来,该乘客包丢后,向未来路派出所报了案,然后拿着证明查看监控,找到了秦先生的出租车,联系出租车公司后找到了秦先生。看完监控,乘客让秦先生还包,秦先生表示,没见过包没法还,随后便离开。

谁知他刚到国基路附近的家里,就有人敲门,开门后见是那位乘客,对方说了句“这是你家吧”,便走了。

3日下午3点多,乘客带着几个人到家里,让还包,“还打了我两个耳光”。秦先生报警后,柳林派出所民警出警,此事被转到报案时的未来路派出所。民警了解完情况后让双方各自离开,那几个人也跟着到秦先生家,并留下两个人住在他家里,并说“没办法,老板让住这里的”。

秦先生再次报警,柳林派出所一位民警出面给丢包乘客打电话沟通,对方提供了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但未能解决问题,最后民警提醒:锁好卧室门,注意安全。

4日下午,丢包乘客又来到秦先生家中:“想好没有?还包吧!”

家里住着两个陌生人,秦先生的三个孩子感到害怕。5日下午,他带着孩子在外面找了一个小旅馆住下,家里卧室上锁,只留了个客厅,也不再接听对方电话。

丢包乘客:监控显示我下车时没拿包,没给钱他就开车走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秦先生家,多次敲门无人应答,里面像是没人。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当时住在秦先生家的廉先生。他说他们两人前两天已经离开,有时在楼下守着,有时去司机门口看着,“我们是干活的,这是老板派的任务……”

“我实在是没办法,如果有其他方式,我肯定不这么做。”记者联系上了丢包的赵先生,他也显得很无奈。他说,当时他是送客人,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拿一个黑色包,客人到目的地时,他出于礼貌也下了车,原打算继续乘坐,就没拿包,但没想到,没给钱司机就开车走了,他只能报案去公安局查监控,监控上明显能看到,他上车时拿着包,下车时没拿包,所以包肯定是被司机拿走了,“不然哪个司机会不给钱就走?”

赵先生说,警方在处理此事时,秦先生一直否认拿了包,民警表示,这种行为属于侵占,不予立案,可以提供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为防止他跑了,我才不得不安排人看着他”。

对于派人住对方家里的做法,赵先生说,他们没有骚扰,也没有影响其正常生活,一般是白天在外面,夜里才到客厅里,后来司机跑了,他们也就撤了,“我不会侵入他们家里24小时,只是中间不时去家里看看”。

赵先生说,8月6日,秦先生再次向柳林派出所报案,他也去了派出所,但秦先生一直不出面,事情依旧没有解决。

警方:双方存在纠纷,我们也一直在帮助协调

昨天下午,柳林派出所一民警表示,如果秦先生所说的“对方不听劝告,居住在其家里”的情况属实,则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警方可以依法处理。不过,此行为的认证需要足够证据,警方目前还在调查,尚没有最终确定。

至于此前秦先生的多次报警,该民警说,那是双方存在纠纷,民警也一直在帮助协调。

假如你是丢包人,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说:非法侵占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侵占罪

那么,怎样才构成非法侵占?律师李晴川表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乘客需要证明自己的包在这辆出租车上遗失。但由于出租车属于特定交通工具,乘客还需要证明包不是被后上车的乘客拿走,举证上比较困难。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乘客的遗失物被非法侵占,经协商仍拒不归还,侵占数额在1万元以下的,警方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帮乘客追回损失,并处以罚款、拘留等;如果数额在1万元以上,则依《刑法》构成侵占罪。

假如你是出租车司机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说:劝说不走就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该怎样认定?

律师赵书保认为,丢包的乘客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司机侵占财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私自进入司机家里,经劝说仍不离开,属于维权行为不当。警方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以拘留。如果有破坏、恐吓、威胁等行为,或以暴力方法强行进入他人住宅造成严重后果,则涉嫌违犯《刑法》,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至于侵入时间是否有24小时时间限制,他表示,法律上没有限定时间长短,只要进去劝说不走就算违法。

客运管理处:

乘客怀疑司机拿走物品我们有处理程序

对于乘客将物品遗落在出租车上的情况,郑州客运公司客运管理处信访投诉科科长王洁介绍说,既有司机拿走的可能,也有可能是被下一位乘客拿走。乘客与司机发生纠纷的事情不少,但像秦先生这样的情况还没遇到过。

如果乘客怀疑物品被司机拿走,管理处一般会通知司机写一份情况说明,讲述送乘客的过程中没有见到丢失的物品。

向乘客反馈情况后,如果乘客仍不认可司机的说法,管理处会通知乘客与司机见面,管理处也将调取计价器,查询运营记录、车费金额,与乘客所说的信息比对,确认司机是否拉了该乘客,是否有被下一个乘客拿走的可能。如果还达不成和解,只能建议乘客报警。

记者了解到,在出租车上丢失物品的事件,每天多的时候有几十条,大多数司机在发现乘客丢失物品后,会通知管理处并上交,但也不排除被其他乘客或司机据为己有的可能性。

王洁还专门讲述了两个案例供读者借鉴,第一个是乘客遗失的包被下一位乘客捡到的。有一位女士乘车时,将包忘在出租车上,里面有几千元现金。当时她坐在后排,丢包的位置在司机座位后面,下车时司机也没在意。后来,司机又拉了一位男乘客,到达目的地付钱时,司机看到男乘客手里的女式包,便询问情况,对方开始坚称是自己的,但却说不清包内的物品,最终才承认是前面乘客落下的。最终,经与登记的乘客遗失物品比对,物归原主。

第二个案例是乘客遗失手机被司机捡到不归还的。前年,一位乘客的手机丢在出租车里,被司机捡到,乘客反映情况时,司机予以否认并在客运管理处写了“情况说明”。

没想到,这位乘客的手机开启了防盗功能,几个月后,司机自以为事情过去,开始使用该手机时,手机自动向机主设置的另一个手机号发送了短信。乘客收到短信后再次投诉,客运管理处注销了该司机的营运资格。

温馨提醒

乘客要记得索要发票

客运管理处建议,乘客发现东西遗失在出租车上,可以拨打出租车服务热线67189900登记备案。乘客下车时,记得索要发票或记下出租车牌照号,这样有利于寻找丢失物品下落。

对于司机能否主动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客运管理处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说,在行业规范的文明用语里有“请携带好随身物品”的内容,但只是提倡,并不强制。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