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小米版权之争新进展:小米恐再成被告
吴丰恒
[ “乐视把电视作为最核心的业务,不容有失;小米在电视这块只是一个边缘业务,未来肯定想作为主营业务。” ]
追加起诉——乐视和小米版权之争有了新的进展。
近日,海淀区法院对乐视起诉小米、未来电视(ICNTV)侵犯其七部影视剧版权案件分别下达了判决书,小米、ICNTV分别承担侵权责任。从判决结果来看,小米应与未来电视承担同等责任。
终端制造商与内容提供商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这在知识产权领域也是新的判例。不过事情并未尘埃落定,小米在判决下达后多次高调喊冤,并拉拢ICNTV——乐视的牌照合作伙伴反击,扬言共同上诉,乐视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而乐视也准备在下个星期发起新诉讼,“小米一直称承担被动连带责任,这个说法我们不能认同,所以我们这次会挑选几部专门起诉小米公司,希望小米能够正视自己的责任。”乐视网(44.190, -0.02, -0.05%)法务总监刘晓庆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侵权风波
虽然是三方侵权官司,乐视却将目标对准了小米。在七部剧之一的《金陵十三钗》(下称《金》)一审判决书中,乐视将小米列为第一被告。不过,虽然ICNTV多次表示希望独揽责任,不过显然这并不是乐视与ICNTV的战争。
ICNTV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授权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七家牌照公司之一,是中国网络电视台旗下子公司。鉴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停止发放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ICNTV所持有的牌照成为稀缺资源。
实际上,乐视、小米分别与ICNTV建立了合作。而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方了解,乐视的版权诉讼,实质起因于ICNTV将乐视独家影视资源提供给了小米——互联网电视业务上乐视的强力竞争对手。
以《金》为例,其出品单位、摄制单位为新画面公司,后来新画面公司将《金》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维权、转授权均授予乐视公司,“诉讼中,小米公司与未来电视公司对乐视公司享有《金》独家信息传播权不持有异议。”
2013年5月2日,乐视公司与ICNTV达成了《互联网电视业务合作协议》,合作推广互联网电视业务。如果合作仅限于乐视与ICNTV,鉴于后者在乐视牌照合作方中不可取代的地位,或许双方并不会对簿公堂。ICNTV签订协议后,小米也与ICNTV达成内容合作,在小米盒子中点播《金》。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互联网电视业务合作协议》对于乐视影视内容使用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在与乐视合作的“乐视专区”外,其他使用方式均应得到乐视书面授权。未经乐视授权,ICNTV不得将乐视内容自行或与第三方合作在“乐视专区”外使用,也不得单方设立“乐视专区”。
可以说,ICNTV使用乐视影视剧不可能绕开乐视,不过其竞争对手小米盒子却出现了超过500部的乐视影视剧。看上去,即使ICNTV违反协议,直接侵权的也是ICNTV,这是小米喊冤的基础。
“关键点是小米盒子用米币收费,小米与未来电视共享收益。小米在机顶盒上说自己有大量正版影视作品,用这种方式来推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乐视的代理律师、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子芳告诉记者。
“之所以让硬件厂商为内容侵权承担责任,有一个非常特殊的原因在于硬件和内容有一个绑定,是一个完全的整合。”沪江网法务总监林华向记者表示。林华也指出,这种绑定缘于行政管控,“广电有一个强制性规定,电视盒子厂商必须跟一家牌照商绑定,而且是独家的,不能和其他合作。”
对牌照资源的垄断,让牌照获得者与终端厂商在竞争中获得了更大话语权。不过,“无论硬件生产商还是内容生产商都会受到很多的限制,没有充分的市场化。”林华说。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至少在小米的产品中不要有乐视的产品,不要有盗版。”刘晓庆对记者说。拿到一审判决之后,刘晓庆发现小米机顶盒中依然还有61部乐视影视,而小米也高调在外与ICNTV发动舆论反击,乐视与ICNTV的合作关系也面临考验,这正是乐视决定追加起诉的原因。
版权之战
相当程度上,乐视试图回避ICNTV起诉小米,也是市场竞争的一种方式。在许多人看来,乐视真正的对手就是小米。
“乐视把电视作为最核心的业务,不容有失;小米在电视这块只是一个边缘业务,未来肯定想作为主营业务。”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老杳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多年前,乐视从播放渠道起家,成为主要影视内容提供商之一,并且将触角延伸到硬件,形成了一个生态闭环。而在小米入股迅雷[微博]后,从手机终端起家的小米也将获得部分版权资源,打造从硬件到内容的生态。
“小米的生态并不像乐视那样完整,乐视不能用硬件和硬件竞争,而是收紧内容。”林华说。
小米优势在于硬件和系统,以手机起家的小米积累了大量高忠诚度用户。小米也注重通过论坛与用户实现互动、产品营销。然而,2013年乐视以“盗播”名义起诉小米论坛侵犯版权,小米就曾败诉,不难看出小米被对手拿捏“七寸”的被动。
在林华看来,影视内容方面小米目前相对还是空白,其采取了与内容提供商合作来弥补短板,例如入股迅雷,与ICNTV合作。“和迅雷的合作,很大程度会缓解小米在内容上一个完全的空白。”林华说,虽然二者的合作还不至于让小米立刻解决内容问题。
在互联网电视中,独家内容具有非常好的竞争力,独揽粉丝,捆住粉丝们的注意力。老杳认为,互联网电视未来将由内容主导,而影视资源目前基本都被几家大的网站垄断,版权决定了走势。
在小米盒子上,海量正版影视剧是产品一大亮点,越多的独家内容自然能促进小米盒子占领市场。
“未来(互联网电视领域)的竞争不会像康师傅和统一的竞争那样拼价格,而是可能避免正面竞争,收产业的上游或者下游,让竞争对手处于非常尴尬的情况。一年多以前,360推出自己的搜索,百度[微博]应对策略非常明确,禁止360爬虫来抓取百度的内容。”林华说,“谁能控制生态,谁就能利用自身之外其他的力量。以内容为基础的信息传播中,控制了内容,会为自己增加新的打法。”
随着国家在互联网版权治理力度的加强,林华称,“任何的抉择都要考虑经济上的后果,也必须考虑法律上的后果,运营开始就应定位在合法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