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惠民生之调解篇二:调处矛盾,他们是专业的

11.04.2018  12:43
        专家出面解决楼顶漏水难题

      2017年7月4日上午,看到6名群众结伴而来,巩义市竹林司法所工作人员王育飞赶紧上前询问情况。“你们是南庄花苑小区的,来说建屋顶的事儿吧?”得知他们是竹林镇镇东街居委会辖区的居民,王育飞笑着问道。

        “咦?他怎么知道我们是来干吗的?”来人小声嘀咕道。原来,前一天在该所组织召开的民调例会上,竹林镇镇东街民调员张良茂上报了南庄花苑小区一栋居民楼排查出的矛盾:该居民楼是一栋五层无电梯老式居民楼,由于下水管道口径过小,下大雨容易发生积水,导致楼顶漏水。同时,因下水管道设置在楼体内部,想要改造很困难。5楼的4户住户已多次对楼顶做防水处理,但效果不佳。眼看今年的雨季就要到了,4户住户商量后请来建筑工人,准备自费为楼房建个屋顶。

        设计工作完成后,当工人将砖瓦拉到楼下时,却被该楼其余4层的住户代表拦下。“房檐流下的水淋到墙上会引起墙体受潮;冬天房檐的水结冰后,冰凌很容易砸伤路人……”种种推测之下,就出现了顶楼住户想施工作业,楼下住户阻拦的情形。双方始终争执不下,这天,其中一方代表到司法所寻求帮助。说话间,纠纷另一方的6名代表也来到了司法所。

        王育飞立即打电话叫来了张良茂,请他协助调解。“远亲不如近邻,雨季马上就来了,你们要懂得换位思考。”该所所长马鹏斌和张良茂从情理入手,试图提出新的解决方案,但双方始终互不退让,最终不欢而散。

        为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当天下午,竹林镇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决定举行南庄花苑住户座谈会。最终,大家讨论决定,由住建专家设计施工方案,经全体住户表决通过和公示后,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确保全体住户雨季居住安全。在竹林镇镇东街居委会的组织落实和司法所的关注下,该问题得到圆满解决,邻居之间也不再争吵,南庄花苑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B亮出证据让农民工讨薪不再难

    “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把钱要过来。”2017年11月的一天,王某紧紧握住汤阴县司法局宜沟司法所所长陈川的手,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帮他讨回了血汗钱。

        王某是宜沟镇长沙村村民。去年,该镇三里屯村村民申某雇用王某到某村修路,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每修一平方米道路15元,另加每天50元的生活费。为了加快修路进度,王某又找来几名工友一起施工。道路竣工后,申某却以“修的路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多次讨要无果,王某召集和他一起修路的工友堵在了申某家门口,声称“不给工钱就不走了”。申某也找来自己的朋友与王某等人对峙,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眼看矛盾不断升级,三里屯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赶紧向宜沟镇矛盾调处室打电话反映情况。陈川了解情况后,迅速和同事一起赶到现场。“既然你们都这样说了,那我先回家等消息。”在得到陈川“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此问题”的保证后,王某他们离开了申某家。

        反复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陈川决定从劝说申某入手,希望他能尽快支付王某等人的工资。正在这时,申某说出了一条新的线索,原来修路项目是由申某与同村的赵某共同承包的。赵某认为路没有修好,不同意给钱,申某一人无力支付。随后,在申某的引导下,陈川又找到了赵某。

        “支付工资可以,但是他们修的路质量不达标,怎么也得扣点儿钱吧?”在陈川向赵某详细讲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后,赵某答应支付王某等人工资,但同时也提出了要求。

        调解再次陷入僵局,陈川带领相关人员实地察看了某村道路修建情况。当看到那条贯通南北的笔直道路时,陈川的心里有了底。带着各种现场测量照片,他再次找到申某和赵某。在证据和法律面前,申某与赵某不再辩解,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王某等人工资7350元。至此,这起讨薪事件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