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教育体育局淮阳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8.07.2014  20:3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淮阳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学生饮用奶、熟鸡蛋、面包招标文件中内容作如下变更:

学生饮用奶(第一标段 ~ 第五标段)
(一) 第九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原文: 1. 投标报价(30分) 有效投标人为五家及以上的,评标基准价为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不足五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有效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且在评标基准价0.5%区域内的,离基准价最近第一位者在30分基础上扣0.5分,后依次在距其报价最近的前一位得分基础上扣0.5分;对于高于评标基准价0.5%区域外者,在离其最近的前一位得分基础上扣1分,依次类推。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且在评标基准价0.25%区域内的,离基准价最近的第一位在30分的基础扣1分,后依次在距其报价最近的前一位得分的基础上扣1分;对于低于评标基准价0.25%区域外者,在离其报价最近的前一位得分基础上扣2分,依次类推。

现变更为: 1、投标报价(30分)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二) 第九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原文: 业绩、投标人综合实力等其他(15分)

1、产品业绩(5分)投标人近三年内不低于500万元学生营养餐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现变更为: 业绩、投标人综合实力等其他(15分)

1、产品业绩(5分)投标人近三年内不低于100万元学生营养餐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5分,最多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三)原发布相关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熟鸡蛋(第六标段 ~ 第十四标段)

(一) 第九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原文: 1. 投标报价(30分) 有效投标人为五家及以上的,评标基准价为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不足五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有效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且在评标基准价0.5%区域内的,离基准价最近第一位者在30分基础上扣0.5分,后依次在距其报价最近的前一位得分基础上扣0.5分;对于高于评标基准价0.5%区域外者,在离其最近的前一位得分基础上扣1分,依次类推。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且在评标基准价0.25%区域内的,离基准价最近的第一位在30分的基础扣1分,后依次在距其报价最近的前一位得分的基础上扣1分;对于低于评标基准价0.25%区域外者,在离其报价最近的前一位得分基础上扣2分,依次类推。

现变更为: 1、投标报价(30分)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二) 第九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原文: 业绩、投标人综合实力等其他(15分)

产品业绩(4分)投标人三年内不低于100万元学生营养餐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现变更为: 业绩、投标人综合实力等其他(15分)

产品业绩(4分)投标人三年内不低于100万元学生营养餐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三)原发布相关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面包(第十五标段 ~ 第十八标段)

(一) 第九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原文: 1. 投标报价(30分) 有效投标人为五家及以上的,评标基准价为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不足五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有效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且在评标基准价0.5%区域内的,离基准价最近第一位者在30分基础上扣0.5分,后依次在距其报价最近的前一位得分基础上扣0.5分;对于高于评标基准价0.5%区域外者,在离其最近的前一位得分基础上扣1分,依次类推。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且在评标基准价0.25%区域内的,离基准价最近的第一位在30分的基础扣1分,后依次在距其报价最近的前一位得分的基础上扣1分;对于低于评标基准价0.25%区域外者,在离其报价最近的前一位得分基础上扣2分,依次类推。

现变更为: 1、投标报价(30分)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二) 第九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原文: 2.投标人实力(20分)

6.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低于500万元学生营养餐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现变更为: 2.投标人实力(20分)

6.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低于100万元学生营养餐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5分,最多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三)原发布相关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淮阳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李书君

联系电话: 0394-266629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尚斌

联系电话:13937168052

监督人:淮阳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266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