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五举措贯彻落实新《消法》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2014  16:21

      今年以来,郑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关于“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重要部署,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为契机,积极研究谋划,强力推进新《消法》在全市顺利贯彻实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新《消法》实施以来,全市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55395件,其中举报1785件,同比增长63.91% ;投诉9026件,同比增长571.07%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51万元,同比增长 126.92%。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练内功”。 提早研究制定学习方案,周密部署学习培训工作,发放新《消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读本》,组织全系统法制人员和相关业务骨干赴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为期6天的高层次法制培训,聘请法学专家及国家总局相关领导对新《消法》等进行深入讲解,达到培育法治理念、开拓执法视野、提升综合素质的目的;组织召开全市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会,邀请专家深入讲解新《消法》重点内容,努力学深学透新《消法》关于举证责任、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新设保护网购消费权制度、增设惩罚性赔偿额度以及设立“公益诉讼”制度等方面的新规定。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强自律”。 组织全市近10万家市场主体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和签署文明经营公约,促使文明经营成为市场主体自觉行为,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市大型市场、商场、超市设立诚信榜165个,通过发布“红榜”表彰先进、传播文明,发布“黑榜”曝光不文明经营行为;层层推选,严格把关,在全市选择25家市场、55家企业、125家个体工商户作为文明经营活动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引导示范点文明经营、规范经营,逐步积累和推广成功经验,全面提升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文明经营水平;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培训宣讲活动100多场次,开设86093966咨询热线,通过联通、移动平台短信提醒告知企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向全市大中型企业和重点企业邮寄一封信和信息公示解读宣传页,印制各类宣传页近30万份,督促企业按要求自觉网上年报和公示即时信息。截至10月26日,全市公示年报市场主体4821户,其中内资企业3417户、外资企业83户、个体工商户1321户;492户企业已公示即时信息,累计公示1932条。全市市场主体公示年报数量和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户数、条数均居全省第一。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造氛围”。 抓好重点时间节点宣传,以举行12315开放日等活动为依托,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手册》等材料,增进群众对维权法律法规和工商维权工作的了解,提高维权意识;抓好日常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辖区企业LED电子屏及工商所展板、QQ群、飞信等媒介加强宣传,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个体等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超市、商场建立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及企业主管人员进行培训,让新《消法》走到群众中去,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宣传贯彻新《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规范消费维权“提效能”。 以拓宽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为抓手,对在郑州市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立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和12315联络站进行规范,统一悬挂牌匾、张贴投诉常识、完善工作制度,快速高效化解基层消费纠纷;以提升电话接通率为抓手,新增4条12315话务线路,开展话务员工作绩效考核,细化量化工作指标,持续提升12315接话数量和接通率;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12315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综合分析、消费引导功能和“五率考核”,大力提升维权效能。

   五是整顿市场秩序“促维权”。 郑州市工商局联合郑州市消协对移动、联通、电信三家企业进行电信行业消费维权行政约谈,结合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向三家企业下发了行政建议书,打破行业垄断壁垒,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让利于民;先后组织开展中原红盾集中整治行动、红盾网剑、食品市场整治“夏日行动”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动,持续净化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