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举报毒品犯罪最高可获30万奖励 举报方式公布

20.04.2017  11:16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17年4月18日上午9点,由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的河南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新闻发布会在省公安厅举行。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王峰,省财政厅政法处副处长朱琳出席发布会并发表讲话。

按照河南省公安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人民币30万元的奖励。


举报奖励办法》有关内容

01

哪些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02

举报范围是哪些

举报下列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有奖:(一)吸食、注射毒品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三)走私,非法运输、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四)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五)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六)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03

奖励标准是多少

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吸食、注射毒品人员的,每查获一名奖励500元。

(二)举报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数量(毒品折算标准附后)进行奖励。

1、1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元;

2、10克―100克(含100克),每案奖励2000元;

3、100克―1000克(含1000克),每案奖励5000元;

4、1000克―10000克(含10000克),每案奖励20000元;

5、10000克以上,每案奖励30000元。

(三)举报走私、非法买卖、运输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进行奖励。缴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第一类管制品种的,每1千克奖励2000元;缴获第二类管制品种的,每100千克奖励2000元。

(四)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铲除罂粟100株(大麻1000株),奖励100元。

(五)举报非法制造毒品、制毒物品加工厂(点)缴获毒品的,根据厂(点)规模和缴获量给予奖励,每捣毁一个加工点奖励10000元,每捣毁一个加工厂奖励50000元。

(六)提供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0元。

(七)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本办法对举报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04

奖励金怎么领取

举报奖励资金的兑现由办案单位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在接受举报时填写《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登记表》;案件查证属实或破案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审批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并在举报人申请领取资金后2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放举报人。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个月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逾期不领或拒不提供身份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

05

严格对举报人保密

对于提供线索信息的群众,警方将严格予以保密,绝不透露您的私人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06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人可以拔打110或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

二、信件举报

举报人可写举报信邮寄到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或者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三、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或者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提醒

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职能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追诉、监管的人员。

紧急提醒身边每一个人了!

我们向全省郑重呼吁,遏制和减少毒品违法犯罪,减少毒品对每个家庭、每个公民的侵害,迫切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一旦发现身边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有关线索,请及时举报。我们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奖励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一定全力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工作,依法维护举报人的切身利益,我们相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一定能掀起禁毒人民战争的新高潮!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