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部分“庸官”叫屈

03.08.2015  11:02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中央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专门就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规定。

规定》中明确指出“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条文一出各大评论都蜂拥称颂其对整治庸懒散官的积极意义,庸官们被“万箭穿心”。

我想为部分“庸官”叫屈,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庸官都愿意做庸官。不可否认,有些干部忘记了当初的誓言,淡漠了宗旨意识,在其位不谋其政,庸庸碌碌熬到退休,而有些确实属于“情非得已”。

庸官的产生制度漏洞也“功不可没”。 我国庸官的存在与根深蒂固“官本位”制度密不可分。人们往往把是否入仕为官,能否官居高位,成了衡量一个人奋斗成功与否的标志,上升一级也意味着更好的待遇、更大的权力、更多的荣耀,“升高荣耀丢官耻辱”等思想深入人心,所以不管在原有岗位是否胜任、不管优不优秀干部都会想方设法“往上爬”。

另外,我国干部选拔主要是从下往上提拔,即一个人如果在原有职位上工作成绩突出,往往会被提升到更高一级职位;其后,如果继续胜任则将进一步被提升,直至到达他所不能胜任的职位。最终往往在下层做得很优秀的干部经过不断提拔,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岗位,最后很有可能变成所谓的“庸官”。

可以毫不避讳的说:部分干部之所以成为庸官也是被制度所逼。笔者希望以《规定》的实施为契机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弥补用人制度的短板;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普及职位平等观念,能使干部根据岗位的需要上下,实现人尽其才常态化。(刘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