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矩立威 尽应尽之责

04.03.2016  20:21

近日,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出版发行。书中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其着力点和落脚点就是各级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发挥的主体作用。

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之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担子必须担起来,这是应尽之责,无可推卸。要尽到应尽之责,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是法宝。“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章就是规矩,各级党委(党组)必须为规矩立威,这样的规矩才是戒尺和磨刀石,打在身上才会疼,撞在头上才会流血,这样的规矩人人敬畏,这样的党委(党组)才能政风清明、令行禁止,少了许多推诿和扯皮;反之,有了现成的规矩而束之高阁抑或失之于宽与软,就好比牛栏关猫,牛栏还在呢,可猫闻着腥味偷鱼吃去了,规矩没发挥应有的作用,只能是花架子。

要为规矩立威,首先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行必果、其身正的党委(党组),一个组织涣散、其身不正的党委(党组)好比风雨飘摇中的一叶孤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一个好的党委(党组)必须有一个钢铁一般的躯干,有一个坚定统一的中枢,才能遇风尘而不污、遇腐蠹而不朽。要为规矩立威,就必须树立党章的绝对权威,配套相应的制度,不缺项、不偏颇、不徇私,出现问题,用规矩说话,用制度考量,层层落实责任,人人自觉担当,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党委(党组)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应尽之责,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引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这艘大船。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