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任前监督”的新政叫好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干部任前监督把关,不少地方已出台“领导干部任前监督”新政,重点对拟任人选的基本资格、基本条件、选拔任用程序及党风廉政情况细致审查,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可以这样来说:“凡提必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者取消任用资格,据统计,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总量达150万名。(1月12日中新网)
笔者注意到,2014年1月,中组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并建立抽查核实机制,而从2015年1月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始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凡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已全部进行重点抽查。对此,笔者认为:如此大规模的“任前监督”绝非说说而已,如此大规模且严格细致的“任前监督”新政彰显出我国政风之日渐昌明,我们有理由为这样的新政叫好,我们也必须为这样的新政鼓掌。
可以说,自从“任前监督”的新政一经推行,随即便引发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这样的考核新政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问题官员获得提拔,能够大大降低“干部带病提拔”的概率。在笔者看来,提拔干部之前的监督新政是以科学选拔领导干部为导向,以对国家负责、对党负责更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为依托,以选拔出与时俱进、德才兼备的人民公仆为核心的昌明之政改。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领导干部的尤其是主要的党政领导,对一个地方的全面发展会起到难以估量的作用,往往领导干部的主要决策会影响该地方经济是发展还是滞后,人民生活是品质提高还是负担加重。由此看来,选拔出德才兼备的干部对一个地方的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因此,这样的新政值得我们为之叫好,为之鼓掌。
2016年已经开始,在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更要进一步坚持并不断完善“任前监督”这一广受好评的新政。笔者相信,坚持不懈,则政风必能清明,万众归心;与时俱进,则中华国泰民安,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