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划定三类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禁游泳垂钓

05.05.2015  10:57

如何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公布了《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我省辖区内的丹江口水库及其汇水区域被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设立三类保护区,执行严格水质标准

根据该区划,我省辖区内丹江口水库划定了三类保护区,区划提出了严格的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一级保护区将执行Ⅱ类或优于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执行Ⅲ类或优于Ⅲ类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要求,准保护区的水质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要求。水质保护目标同相关规划、水功能区划中的水质目标不一致的,将执行最严格的水质目标。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旅游、游泳、垂钓

区划提出,南阳、邓州市政府应对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标志保护区范围,同时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警示车辆或行人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等。

值得关注的是,为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省政府下达多种严禁措施: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将禁止设置排污口;在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将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要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在准保护区内,将严禁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在该区划公布前,保护区内已经存在的与上述要求不符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各级政府要尽快组织取缔,对存在的直接威胁水质安全的废弃矿山进行恢复治理。

此外,丹江口水库汇水区域内的南阳、洛阳、三门峡和邓州4市政府还将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共同改善丹江口水库及入库支流水质,防范水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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