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一官员贩卖海洛因被判无期徒刑

21.08.2014  19:13

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安徽全省法院当日对87件毒品犯罪案件的167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宣判。其中,安徽临泉县人社局原工会主席王飞因贩卖海洛因,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4月初,被告人王仁贺、张子堂起意到云南购买毒品回临泉贩卖,后与王飞、王雪侠等五人筹集巨额资金。4月18日晚,王仁贺、王雪侠、王飞等人从临泉乘车赶赴瑞丽市畹町镇。4月24日,毒品上线联系王雪侠,约定分两天交易毒品56块;当日晚,在王仁贺的安排下,王雪侠带人取货,王飞把风,完成交易28块。次日凌晨,公安机关将王仁贺等人抓获。根据王飞供述,公安机关在宾馆房间天花板上查获毒品海洛因28块,净重9737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仁贺、张子堂、王飞等8人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7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王飞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供述涉案毒品藏匿地点,对公安机关收集定案证据起积极作用,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王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8名被告人除王飞外,有6人均系临泉县农民。

数据显示,安徽省当前毒品犯罪案件持续高速增长,2011年至今年6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288件,判处犯罪分子478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151人。该省临泉县的毒品犯罪大要案占到了全省一半以上。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