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中牟钓鱼却将自己送进看守所,咋回事?

15.01.2020  15:42

中牟交警在查处酒驾醉驾过程中,遇到了一件奇葩醉酒驾驶案,一名钓鱼爱好者一不留神将自己钓进了拘留所。

1月9日晚上9时30分,中牟交警樊铭钟、王永祥等人,在郑汴物流通道大衡庄附近执勤巡逻时,在大衡庄南100米贾路河北堤处,看到一辆挂沪字车牌的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过来,驾驶人可能是发现了前方有交警查车,突然减速。执勤民警凭着职业的敏感,立即将该车拦下。当驾驶人打开车窗,一股很浓烈的酒味从车窗内飘出,执勤民警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是 1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即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

经查,该驾驶人姓耿,现年31岁。据金某供述,他在一个工地打工,平时喜欢钓鱼,当天下午,他开车到花桥北的贾鲁河上钓鱼,在河边喝了有三四两白酒。收杆以后,还有点意犹未尽,又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别人钓鱼,大约到了晚上8点以后,他开车准备回宿舍睡觉。因知道自己喝酒了,不敢从城区经过,就绕道贾鲁河堤上。谁知刚走到此处,就被执勤交警查个正着。

后经抽血检测,耿某的血醇含量为200.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耿某实施了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耿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的处罚。(信息提供 胡云峰 张玉明)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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