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在豫全面实施

08.09.2014  10:25

9月3日至4日,来自英国、法国、荷兰等多个国家的法律援助专家10余人来豫考察,与我省法律援助机构举行中欧法律援助项目研讨会,并赴郑州、开封等地实地参观考察。自此,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在我省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这标志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正式进入国际合作新阶段。

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由中国商务部、欧盟驻华代表团在2012年签署确立,于2013年9月开始执行,项目期限为3年。中欧双方在3年的项目期间,将开展政策对话、理论研讨、基线调研、技能培训等系列活动。据了解,此次欧洲法律援助专家团来豫考察是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

河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今年,省政府第四次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年度“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省财政将安排1800万元专款用于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全省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总额有望突破1亿元。目前,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案件总量、诉讼案件数量等核心数据持续保持全国前三名,经费保障水平在中西部地区名列前茅。

作为项目合作省份,我省将在欧盟的帮助下,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制度惠及更多的公民。今年初,经严格筛选,我省确定济源市、中牟县、襄城县、新县、清丰县、开封新区等6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为中欧法律援助项目试点单位。6月,我省完成试点单位调研和对相关人员的培训。7月,完成调研数据的搜集和上报。

在豫期间,欧洲法律援助专家一行先后前往中牟、开封、郑州等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受理点调研。“访问中,我看到河南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已经进行了很多有益尝试,公众能够享受到许多便捷的法律服务。”中欧法律援助项目专家组组长戴乐彤表示,希望未来双方有更多的交流与合作。

【责任编辑: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