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艺术中心剧场舞台系统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22.09.2014  15:52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就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艺术中心剧场舞台系统钢结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艺术中心剧场舞台系统钢结构工程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494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筑规模:艺术中心剧场为具有演艺、会议等多功能的1387座综合剧场。本次招标为根据舞台系统、灯光系统的需要,相应设计的剧场舞台上空栅顶A、剧场观众席上空栅顶B、面广桥、马道及扶手栏杆等钢结构。

2.2招标范围:艺术中心剧场钢结构设计施工图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含埋入混凝土部分的预埋件;不含标高为17.0m混凝土马道,但包含标高为17.0m混凝土马道的钢制栏杆)。

2.3质量要求:省优工程;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所有工程内容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参加服务的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项目经理近3年(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结构工程。

3.4投标人近3年(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结构工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四、须提供的材料:

4.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4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壹份(合同原件);

4.5《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进豫企业参加报名时须持有)。

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郑州市红旗路政七街大河商务酒店1号楼311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七、确定投标队伍办法:

如报名企业过多,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

八、招标文件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及资料押金:2000元/套,中标单位的图纸押金不予退还,未中标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一并退还。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

招标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5305708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7896558  15038104241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