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抽查将启动

16.08.2014  21:45

      本报讯    记者尚文博    通讯员蒋三乃    程志楚报道    国家林业局拟会同财政部启动2013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抽查,并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抽查工作的通知》,对抽查对象、内容、方法等作出规定。

  此次抽查对象为承担2013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的35个省级单位。抽查内容包括抚育补贴任务作业设计和施工作业质量,以及政策落实情况等。抽查方法按照《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执行,重点检查抚育任务完成情况、抚育对象和技术措施是否正确,突出保留郁闭度、保留目标树和平均胸径等关键指标,客观评价2013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此次抽查在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造林司负责,组织国家林业局规划院、华东院、中南院、西北院分片开展外业检查。造林司将对各院的抽查工作方案和参检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进行审查。

  为减轻基层负担,此次抽查每个省级单位抽取的县级样本数量最多不超过10个,抽取的小班面积比例为省级单位上报完成面积的1%。《通知》要求,各省要加快省级核查验收进度,确保8月30日前完成。为确保检查工作质量,国家林业局将于8月中旬召开抽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并对各直属规划院技术负责人、检查小组组长等主要检查人员进行现场集中培训。

  《通知》要求,承担抽查工作任务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形象意识,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职业操守,认真践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国家林业局18条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规范检查核查工作规定》等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国家林业局将适时对抽查工作进行跟班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