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驻豫督察 郑州63名责任人被追责

28.07.2016  17:40

  □记者 刘瑞朝

  本报讯 中央环保督察组驻豫督察十多天来,郑州市政府已先后四次对交办线索的处理情况进行公开公示。郑州市环保局已开始对督察组转交的第6批次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查处。根据公开数据,目前郑州市已对63名相关责任人实施追责,追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辞退、停职等处分。

   监测点装喷雾设施干扰数据 经查为学校日常绿化灌溉设施

  有市民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称,郑东新区47中附近的大气环境监测仪器安装有喷雾设施,他怀疑监测点收集的数据会受影响,导致监测数据不准确。

  如意湖办事处组织建设环保办公室、社区及二、三级网格长到现场调查情况。经现场确认,该学校在商务区社区范围内,校园喷雾设施是47中绿化灌溉设施。该设施具有节水、节能、降温、美化校园环境等优点,切合绿色环保节能的理念,且被广泛应用于郑州市公园绿化灌溉。

  根据现场测量,喷雾设施位于地面,距离监测点高差近15米。据监测,在绿化喷灌期间,未发现监测数据有明显波动。

  变电站晚上噪音污染严重 供电公司30日内整改完毕

  管城区有市民反映印刷厂街42号楼两台变压器、风机低频噪音扰民。这是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给郑州市政府的第6批问题。郑州市环保局是责任单位,对变电站进行现场查处。

  郑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说,市民投诉的变压器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所建的陇海变电站,电压110kV,位于金星啤酒厂西北角,印刷厂街42号楼南侧,1999年建成投运。该变电站围墙离42号楼房10米,近期因天气炎热,用电量增加,两台主变压器低频噪声增强,扰乱居民休息。

  7月25日上午,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变压器噪声进行监测,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3分贝,超过国标噪声Ⅱ标准3分贝(按照我市噪声区域划分,该区域执行噪声Ⅱ类标准:60分贝),该监测点位于42号楼3单元1号东户后院内。

  因变压器存在噪声污染,执法人员已责令变电站风机停止使用。郑州市环保局向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30天内完成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