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是否存在“裸官” 班子成员要作出回应

30.06.2014  10:11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广大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通知》要求,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等,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市县乡党委要把握政策、靠前指导,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中央巡回督导组和地方各级督导组要注重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没有准备好的,不急于开会;对敷衍应付的,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