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大数据”监管的河南探索

08.12.2016  23:34

 

中国工商报》:“大数据”监管的河南探索            

 

12月7日,《中国工商报》7版整版刊发省工商局报道《“大数据”监管的河南探索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设纪实》。

 

 

“大数据”监管的河南探索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设纪实

        滔滔黄河,造就美丽富饶中原大地。

  巍巍嵩山,历览河南沧桑兴衰之律。

  自古“得中原者得天下”。如何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探索信用监管规律,河南省工商局不懈追求。2016年9月1日,在国务院批准河南设立自贸区的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前身——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警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9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验收组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了验收,标志着“全国一张网”建设在中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建成,为河南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搭建了信息归集共享监管平台,标志着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从此走上了“大数据”时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承担着在河南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处处受限的新使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建成,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了企业信用的全景多维画像,立即引起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关注,成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大亮点和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的一面旗帜。

 

站位全局,规划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是对接‘全国一张网’的需要,更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监管能力、重塑工商权威的迫切需要。”河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说。他上任伊始,就敏锐地意识到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紧迫性。

  随着“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后,河南省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日均新登记企业611户,是改革前的2.6倍。商事制度“放”的效果越好,社会对“管”的要求就越高。

  “互联网+”引发社会深刻变革,也倒逼政府管理模式颠覆式创新。马林青表示,谁掌握了“一张网”建设的主动权,谁就抓住了市场监管的“牛鼻子”,谁就在市场监管中处于主动地位。

  他说,中央设计“放管服”改革,三管齐下,上下协同的目的,就是要转变落后的监管理念,转变以审批代替监管的方式,树立“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的新理念,运用大数据发现“事中”监管存在的问题,防范市场风险。

  “早建早主动。”马林青力排众议,“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警示系统一旦建成投入使用,工商部门就如同建成了一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的大数据‘信息高速公路’。”

  好蓝图需要精心谋划,好机遇需要匠心运筹。河南省工商局坚持弯道超车,突出问题导向,逐步理清了建设思路:建立一个中心、搭建两个平台、完善三项机制、实现三个功能。

  一个中心:即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大数据中心,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将56个省直部门产生的涉企数据、市场主体公示的各类涉企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记于企业名下,实现“一码关联,全量归集”。

  两个平台:一是信息公示平台,运用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公示等基本模块,为部门信息归集奠定基础。二是协同监管平台,开发数据归集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创新监管应用等模块。各部门共享数据,能够实现对环境、食品、生产、投资等各类重点领域相关问题的风险警示,实现重点监管。行业全景图可以防止多头申请贷款、多头申报项目、串标围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联动监管。通过数据进行关联对比、分析、研判,政府部门可全面实现精准监管。

  三项机制:一是信息公示机制,系统可以对企业基本信息、部门监管、企业财产状态、司法判决等十几类企业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协同监管机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通过“双随机”,打破传统、固定的执法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双告知”,实现数据的推送、认领、流转,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地生根。三是信用奖惩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查询数据,对守法企业实行正面激励;对失信企业,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荣誉授予等过程中,系统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开展联合惩戒。

  三个功能:一是公示查询功能,即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企业基本信息、自主公示信息、社会监督信息、行政监管信息、企业财产状态信息、司法处理信息等。二是联动监管功能,各级市场监管相关部门通过系统业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流转、认领、推送、留痕,实现部门监管信息共享,通过对数据的核实与分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决策辅助功能,运用数据进行关联对比、分析研判,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社会投资创业提供数据支撑。

 

全力推进,建设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建,就要建成全国样板!”马林青一锤定音,“抓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就抓住了业务建设的龙头,就能牵一发而动全身。”

  思路决定出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设的覆盖面之广、规模之大、任务之重、时间之短、要求之高史无前例,必须迅速行动,加大建设力度。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设,立即得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在任省长期间,多次听取汇报,给予充分肯定。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润儿对此项工作十分关注,听取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指示。3月初,马林青向省委书记(时任省长)谢伏瞻汇报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的思路,得到了肯定和赞赏,为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河南省副省长王艳玲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十分关注,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8月5日,王艳玲主持召开了由省发改委、省编办、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按照国务院确定“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归集本地本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确保2016年年底前,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为加快各部门信息归集速度,9月8日,马林青主持召开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加快信息归集进度。

  闯关夺隘勇者胜,滚石上山用力拼。2016年1月,马林青带队赴北京、福建、江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白天调研考察学习,晚上在路上开会讨论部署任务。调研组返回后,党组连夜召开会议,听取考察汇报和方案设计。马林青多次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系统实施方案、项目设计、功能应用、技术保障、工作分工、时间节点等。1月29日,河南省工商局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细化系统建设功能定位、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为强化组织领导,河南省工商局成立了由马林青担任组长的公示系统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示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共同抓、业务和信息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联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2016年验收标准》出台后,河南省工商局立即制定了《河南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意见》,逐一对照总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以前拟定的标准和方案进行调整,做到总体标准、应用标准、应用支撑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管理标准六个统一。

  该局还制定《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联网方案》,按照最新的标准规范,完善平台构架、丰富接口类型、增加功能模块,对共享交换平台的物理部署计划进行了优化,调整交换机、前置机及机柜位置,对已有线路进行了梳理归并,为后续接入预留了合理空间。

  8月5日至7日、17日至19日,河南省工商局分批次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县工商局业务、技术部门联络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围绕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结构、功能及平台操作,从系统登录与退出安装、数据归集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抽查检查(“双随机”)、创新监管应用、统一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系统演示和详细讲解,统一解决了系统建设和信息归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快了系统建设。

  河南省工商局先后两次派出10个督导组,由省局领导带队对全省工商部门开展了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情况专项督查,对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信用约束等信息归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为早日通过总局检查验收,河南省工商局倒排工时工期,集中全局力量,攻坚克难,昼夜奋战,力争一次验收成功。

 

抓住归集,维护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信息归集是系统建设的关键,在建设之初要高度重视信息归集,维护系统的全过程都离不开信息归集。”马林青一语中的。

  如何把政府其他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到一起,是建设“全省一张网”最大的难点。为了啃掉归集这块硬骨头,河南省工商局提请省政府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今年6月13日,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涉及56个部门涉企信息的归集和运用。为了使该办法能够顺利通过56个部门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审核,河南省工商局与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高院、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56个省直有关部门和中直驻豫机构反复沟通协调,先后修改20多次。

  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7月28日,河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当天,由省政府主管领导召集,由56个成员单位参加的省政府第一次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举行,进一步健全了由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责任清晰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体制机制。

  编制企业信息归集资源目录。结合省政府发布的各部门权力清单,河南省工商局编制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资源共享资源目录》,为各部门归集信息提供了依据。在此基础上,河南省工商局与56个省直部门、中央驻豫单位签订了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数据归集的内容、标准规范、交换方式、网络连接、实施步骤、任务清单等,为数据交换奠定了技术基础。该局协调联通、移动等运营商为21个省直部门架设了专线,协调省通信管理局特批了短信号,为公示系统建设了短信服务专用平台,并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了在线录入、批量导入、数据接口、数据交换等有效信息化手段,高效、规范采集企业信息,并接收总局分发的企业信息,与相关政府部门归集的企业信息依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码、企业名称进行比对、去重,记于企业名下。各相关部门也按照统一数据模板报送数据。

  目前,省工商局、市工商局、县(区)工商局、工商所四级可以通过工商内网归集数据,架设专线的省直21个部门可以通过专线归集数据,其他34个省直部门、中央驻豫单位、各地市县6000多个部门可以通过互联网归集数据,通过手机验证码实现安全验证,全省近2万户授权用户可以登录公示系统归集本部门数据。截至9月24日,河南省已归集、公示工商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信息4015130条、股权出质登记信息7059条、动产抵押登记信息9483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301500条;归集全省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21305条、行政处罚信息25833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91751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59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71条、荣誉信息81条,共计各类信息139206条。同时,该局建立了到总局的及时、稳定的数据汇总通道,实现向总局数据中心最长4小时的增量更新。

 

联合惩戒,应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改革,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目的就是应用,就是为构建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提供保障。

  信息公示夯实基础。系统设置了信息公示平台。系统公示首页按照总局方案要求设置了信息查询、信息公告、信息填报等标准模块。信息查询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名称(含模糊查询和精确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的查询条件。企业查询详情基本页面设置有企业基本信息、提示信息、企业即时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依托信息填报功能,企业可通过省局信息填报入口选择企业联络员方式登录,通过认证后便可登录信息报送平台,报送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并可以查看、编辑历次报送的年报和即时信息。信息公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及将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自动滚动发布。其中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司法协助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将自动从系统中生成并公示。通知公告、政策以及宣传等信息需要人工进行发布。系统增加了对注销企业信息(含简易注销企业信息、一般程序注销企业信息)的公示和公告模块。为保证省局和总局公示数据的一致性,河南省工商局可实现将截至当日的公示数据在次日早上7时整,在河南省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公示系统同时发布。

  在联合惩戒中显效力。系统按总局要求设置有联合惩戒目录管理、联合惩戒清单发布、联合惩戒查询验证等功能,从三个层次进行联合约束惩戒。工商部门从限制任职、市场准入、办理登记等方面进行了制度约束,并要求在其办理工商登记时启动实质性审查;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纳入重点抽查范围,同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进行公示,实施联动监管。

  政府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工作中,对其进行制度约束。特别是对标注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各级机关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采取以下惩戒措施:在“双随机”抽查中,列为抽查的特别对象,提高和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评先表彰审查中,禁止评优,不予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荣誉称号和晋升;在日常经营中,特别是在企业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止。截至目前,系统已经储备3个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资格准入限制、市场行为限制、政府荣誉限制、政府补助限制等各类联合惩戒信息1899条。

  当前,河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在评先评优评级、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荣誉授予等方面,通过系统查询数据,对无违法记录的正常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对轻微或者一般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限制,对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禁止,联合激励惩戒的威力日益显现。漯河市某跨国集团因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后计入企业信用档案,致使公司负责人申请全国五一劳动模范受阻。同样因为被该系统警示,开封某实业公司被银行限制贷款申请,安阳市某办公用品有限公司被网站限制网络销售。从事特种设备业务的河南某企业的一件商标去年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公司本来可以借此得到10万元的现金奖励,但后来被告知,企业在系统上被标记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奖励资格被取消。

  全景视图创新探路。河南省工商局在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过程中,在完成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动作基础上,主动创新,为系统设置了企业全景视图功能。系统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企业高管等信息进行关联性查询,将企业的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可能的关联方同时展示出来。在名称中输入一家企业,系统会自动将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管名下的全部企业展现出来。通过图可以看到这家企业的股东和高管对外投资了多少企业,而且任意点击一家企业,可以进一步逐级展现其多家相应的关联企业。如果切换到和弦图,可以更加清楚地查看具体某个人投资的情况。这个功能为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防止多头申报,预防对某个项目的“围标”“串标”提供数据参考,为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方面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预防关联方违规互相担保及不良贷款的互相转移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持,为政府奖励、荣誉评定、各级行政补助申请及审核等方面,进行关联方的确定和筛选提供数据平台。

  在该系统里,每个企业都有一张用“大数据”支撑的“信用画像”全景视图,企业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一大串的信息,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交易方通过系统查询,就能把这个企业看得清清楚楚。有了全景视图“信用画像”,企业只要触碰监管红线,就会处处受限。全景视图是系统价值所在,也是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赢得各方关注的关键。全景视图会对工商监管手段和措施进行脱胎换骨的变革与洗礼,也将是一场重构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手段和工作方式的重大革新。

  中原更出彩,中国添光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全国一张网”建设贡献了河南力量,增加了河南元素,提供了“河南样本”。□ 尹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