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房产管理局中原西路办公楼内部整修工程项目招标论证结果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房产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房产管理局中原西路办公楼内部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照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商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主要条款网上公示,以征求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且具有经营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建议须在 2014年9月20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一、 一、公示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原区房产管理局中原西路办公楼内部整修工程项目,项目地点:中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工期:10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二、 二、公示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1年元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装饰装修工程,下同)经历;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技术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控制价 |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 ||||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 ||||
2.1.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保修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38 分 项目管理机构: 7 分 投标报价: 45 分 其他评分: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采用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7天公布。开标后以拦标价为参考值,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拦标价的,予以废标处理。 评标报价高于拦标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的,则其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分为0分。投标人的评标报价在拦标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的95%(含)-100%(含)的为有效评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低于拦标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95%的,则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但仍可参与下一阶段评标;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拦标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50%。 如果所有评标报价均低于拦标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的94%,则评标基准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的拦标价×94%。 评标报价为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的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评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4(1)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评 分 标 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1—4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4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4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4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1—4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1—4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 1—4分 | ||||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 1—4分 | ||||
施工总平面图 | 0.5—3分 | ||||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 | 0.5—3分 | ||||
以上内容如有缺项,则所缺项得0分 | |||||
2.2.4(2) |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评 分 标 准 |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3分 | 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3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开标时合同原件为准,没有原件不得分) |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 4分 | 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并具有岗位证书的得4分; 人员配备基本合理,专业基本齐全并具有岗位证书得1~3分 配备不合理,专业及岗位证书不齐全得0~1分 | ||||
2.2.4(3) | 投 标 报 价 评 分 标 准 | 1.投标报价 35分
| (1)评审原则:总报价应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评标报价的高低和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 (2)评审方法:当有效投标人评标报价低于基准价下浮值时[下浮值=评标基准价X(1—12%)],或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废标处理。 报价基准分为30分,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1%,在报价基准分的基础上的加1分,最多加5分;低5%(不含5%)后,每再低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5分 | (1)评审原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报价的合理性为评分依据。 (2)基准价的确定: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同一分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分项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分项基准价。 (3)评审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由评委根据每一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的比重,以及容易发生变更、工程索赔等因素,选定5项清单项目,评标委员会对指定的每一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作合理性(在基准价+5%~-10%范围内即判定合理)判断。合理的项目每项得分为1分,不合理的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 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评委判断某一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不合理时,该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不合理性方可成立。 | ||||
3.主要材料单价5分 | (1)评审原则:以选定材料单价的合理性和材料来源作为评分依据。 (2)基准价的确定: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同一材料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基准价。 (3)评审方法:必须评审的主要材料的确定由评委根据该工程中每种材料的价值所占比重选定5项材料。评标委员会参考该种材料基准价,对所选定5项材料报价做合理性(在基准价+5%~-10%范围内即判定合理)判断。合理的项目每项得分为1分,不合理的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 | ||||
2.2.4(4) | 其他 因 素 评 分 标 准 |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10分 | 1、服务承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优惠条款及承诺具体打分,主要包括工期、资金、人员安排的具体措施及保证连续施工的措施。0-5分
2、合理化建议: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建议及实施方案。0-5分 | ||
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由七名以下(含七名)评委组成时,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评标委员会由七名以上(不含七名)评委组成时,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八路17号苹果工社三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3225115
传真:0371-63225102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