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让中原更加出彩——全省宗教工作综述

01.12.2016  17:38

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我省是全国宗教工作大省,信教群众、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相对较多。

2002年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广大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一起,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凝心聚力共筑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让中原更加出彩。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新时期宗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领导经常听取宗教工作汇报,开展调研,作出指示。

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管理体制,成立河南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市两级宗教工作力量得到不同程度加强,全省宗教工作体制进一步健全。

坚持在河南省委党校和行政学院主体班开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课,每年举办各省辖市党政分管领导参加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专题学习班,2012年以来,对全省宗教工作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3次召开常委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面提高新形势下我省宗教工作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省、市、县爱国宗教团体逐步健全。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省、市、县爱国宗教团体体系,其中,全省性爱国宗教团体7个。

支持宗教界办好宗教院校。指导宗教院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支持宗教界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累计培养教职人员6000余人,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对困难宗教活动场所的摸底排查,帮助解决安全维修等问题;重视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通过低保、生活补贴等形式妥善解决一些教职人员的生活困难。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长期以来,我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出台《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规范宗教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规范宗教事务行政权力运行。

宗教工作法治化氛围更加浓厚。将涉及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宗教工作系统普法规划,每年坚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

依法治理成效初步显现。全省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形成常态,宗教活动场所初步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大型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得到加强。

支持帮助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

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思想建设得到加强。积极引导宗教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宗教思想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指导帮助各地爱国宗教团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批中青年教职人员充实到各级爱国宗教团体中,爱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指导帮助全省性爱国宗教团体结合教规教义,完善教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自我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准确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支持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制定鼓励规范开展宗教慈善活动实施意见,指导宗教界连续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2016年以来,我省宗教界响应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号召,踊跃向贫困村捐款捐物。

鼓励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支持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宗教界的交往交流,彰显中原文化软实力。近年来,我省宗教界与近2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友好交往,宣传了我国宗教政策,展示了河南改革开放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