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多措并举力推走出去:深层次障碍仍待破解

20.10.2015  10:36

  中医药“走出去”解困

  专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学者屠呦呦因受中医典籍启发找到治疗疟疾的青蒿素获得诺贝尔奖,这再度说明,中医药是一个伟大的宝库,是我国最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

  10月5日,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因受中医古籍启发找到治疗疟疾的青蒿素而与其他两名科学家共同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这是中国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奖项。正如屠呦呦在获奖感言中所述,青蒿素是中国中医药送给世界人民的礼物,此次获奖是中医中药走向世界的一个荣誉。

  近年来,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步伐正不断加快。自2009年开始,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多次发文,着力推动中医药“走出去”,寄望中医药服务及产业,能与国家经济实力发展同步,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中医已传播至171个国家和地区,并先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越南、阿联酋、南非等29个国家和地区以政府立法形式得到承认,18个国家和地区将中医药纳入医保体系,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办了数百所中医院校。此外,我国与外国政府、地区组织签订了83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而“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提出,更是为中医药“走出去”创造了巨大机遇。

  中医药服务及产业呈现多元化、国际化发展势头的同时,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其“走出去”的道路并不顺畅,医药卫生政策法律、文化认同差异、贸易标准壁垒等因素长期困扰国际市场的开拓。

  对于中医药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靠的是临床疗效,疗效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靠的是传承创新,传承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关键;靠的是人才队伍,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响应“一带一路”战略倡议走出去,更要练好内功。屠呦呦能获得诺贝尔奖就是最好的例证。

  多措并举力推“走出去”

  《财经国家周刊》:2009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做了哪些工作?

  于文明:随着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深入,随着服务业的跨国转移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服务贸易已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中医药服务贸易作为中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潜力巨大的民族健康产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医药局与商务部一方面,通过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支持国内机构在海外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另一方面,支持国内有关机构或企业与境外机构合作在海外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例如,先后支持天津天士力(38.07, 1.70, 4.67%)集团与澳大利亚康平医疗集团合作在悉尼成立高水平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与德国巴伐利亚州施道丁格家族合作设立的魁茨汀中医医院拓展业务等。

  此外,为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打造知名品牌,自2013年起,我局联合商务部启动了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去年5月,遴选出包括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三亚市中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兰州佛慈制药(15.96, 1.14, 7.69%)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首批19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骨干企业(机构)。

  《财经国家周刊》:自2009年开始,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多次发文力推中医药国际化,请具体介绍并评价近几年国家推动中医药“走出去”行动的实施效果。

  于文明:近年来,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以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工作方针、卫生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局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为主线,以加强双边、多边政府间合作为平台,以鼓励、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合作为基础,以构建中医药话语权、主导权为着力点,在医疗保健服务、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产业合作、文化传播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第一,积极开展多边双边合作,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东盟以及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在中医药发展的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例如,通过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在“国际疾病分类代码第十一版”(ICD-11)增设传统医学章节,确定了以中医药为主体兼顾其它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的分类体系框架,组织完成内容编写并颁布,为以中医药为主体的传统医学纳入国际医学(18.04, 0.41, 2.33%)体系、开展国际研究和临床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并取得重大突破,2015年成功确定了“中医药”为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的永久名称,发布了5项中医药国际标准,30项已经立项,并制定了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三,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国际发展。2013年我局与商务部联合启动了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建设工作,遴选出首批8个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19家机构(企业)为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骨干企业(机构),为探索破解中医药服务贸易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扩大中医药影响力做出积极努力。

  第四,注重推动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使中医药文化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通过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中医药体验展示、组织中医药代表团赴比利时、安哥拉、毛里求斯开展“文化中国·中华医学”海外义诊、支持北京、上海、湖南等地与境外大学合作成立中医孔子学院等方式,向国外民众传播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文化。

  第五,大力支持民间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例如,支持境内外各级各类中医药、传统医学行业组织和学术机构开展世界中医药学术大会、世界针灸学术大会等盛会;支持广东省中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神威药业等国内医疗、教学、研究和产业机构与境外机构开展高水平合作。

  目前,我国已与外国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了83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和近百个含有中医药合作内容的双边政府间协议,涉及医、教、研、产等多个领域,合作内容包括学术互访、信息交流、科研合作、建立中医中心等。

  深层次障碍仍待破解

  《财经国家周刊》:国际中医药市场呈现怎样的竞争格局?我国的中医药产业进入国际市场有哪些优势和劣势?主管部门如何引导国内企业针对不同国家或地区需求扩大中医药贸易?

  于文明:国际传统医学市场上,特别是传统药品市场上,亚洲国家一直占有较大份额。而近年来,欧美国家以其先进的研发、充足的资金和发达的市场销售网络,也开始进军传统医药的市场。比起日本、韩国等具有传统医学的国家,我国的中医药产业虽然具有原创优势,但是在国际化、产业化水平上处于劣势,国际市场推广能力不足,且国际化人才比较缺乏,对国际市场的规则把握亟需提升。

  从企业方面来看,虽然我国中药企业的实力相较从前有了很大提升,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已经从2001年的3家增长至2011年的30多家,但由于我国中药产业集中度仍然很低,国际竞争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此,我局一直在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扩大国际市场,特别是在欧美国家注册。例如,自2014年欧盟全面实施传统草药注册法令以来,我局多次与驻英大使馆沟通协调,并先后与商务部、食药监总局、科技部等部委,以及中医药协会、学会、企业等进行座谈,商讨应对方案。此外,我局还立项支持中国医药(15.54, -0.26, -1.65%)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举办传统药欧盟简易注册培训。

  《财经国家周刊》:有评论认为,中医药“走出去”面临的一大瓶颈是,国外的医保体系不认中医药。你怎么看?日前国内药学家屠呦呦因找到治疗疟疾的青蒿素获颁诺奖,这对于中医药的发展有何启发?

  于文明:目前中医药在全世界已得到广泛应用,疗效已被多数民众认可。据世界卫生组织及相关机构数据统计,中医已传播到171个国家和地区,针灸在103个国家使用,海外各类中医药从业人员大约30万,中医医疗(含针灸)机构达8万多家。

  部分国家已将中医药纳入医保范围。如瑞士已通过全民公投,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疗法纳入全民医保,捷克也已将中医药纳入医保试点,新西兰卫生部于2007年正式立法将针灸纳入全国医疗保健系统。但大多数国家目前虽已有医院设置中医、针灸科室的尝试,但仅仅是非西医治疗的补充,纳入医保尚需漫长的过程。

  学者屠呦呦因受中医典籍启发找到治疗疟疾的青蒿素获得诺贝尔奖,这再度说明,中医药是一个伟大的宝库,是我国最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而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人类所面临的健康威胁已转变为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肿瘤等非传染性慢性病,对于这些病原体不明确、多因素导致的复杂疾病,中医整体的、多靶点的、多层次的作用和调节,更加显示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中医药人一定要增强自信,充分挖掘研究中医药宝库,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借力“一带一路”

  《财经国家周刊》:“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施,为中医药产业国际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据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都有中医药或是传统医药的使用历史。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中医药出口35.92亿美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中药类产品出口19.39亿美元,超过了一半,同比增长22.79%。如何进一步挖潜,最大程度发挥这一平台的作用?

  于文明:“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我国新常态下的三大战略之一,是我国实现由大国向强国转变的重要抓手,而中医药作为我国独有的特色资源,在实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中医药正在成为“一带一路”国家从高层政要到民众关注的热点、“一带一路”政府间卫生合作的重点、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外交工作的亮点以及“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中的要点。

  近年来,我国已同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港澳台地区签署了83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签署这些协议的国家绝大多数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充分说明中医药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普遍关注的领域。借助这一国际合作平台,我们将从以下5个方面加快中医药国际化步伐。

  一是协调有关部委于国家层面成立“一带一路”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实施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探讨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的新形势,为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协调相关部门设立“一带一路”中医药专项基金,为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调动中药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建立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三是利用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的契机,积极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对长期制约中医药“走出去”的困难进行重点破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设立首批共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遴选了国内23家对外交流合作具有良好基础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和文化机构作为专项建设单位,支持其开展“一带一路”海外中医药中心、中医药产品国际市场标准化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国际化和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等示范项目建设。

  四是积极开展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统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利用多双边及自贸区谈判平台,扩大对中医药教育学历认可、中医人员与机构准入、中医药服务与产品准入。

  五是培养中医药国际合作外向型人才。通过开展中医药外事管理队伍的外交方针政策、中医药发展形势及法律法规、外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培训,培养综合素质较强的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人才,努力打造一支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