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兼职 审批部门不得委托中介
中原网讯(记者 董艳竹) 为整治中介服务乱象,打造“清爽、透明”的服务环境,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郑州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向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亮剑”,重点解决中介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行政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的利益关联等问题,破除中介服务市场垄断。
审批部门不得要求委托中介
在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中,《方案》提到,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逐步进行清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和行政审批相关的其他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予以清理取消。
按照《方案》,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此外,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要“脱钩”
《方案》规定,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与此同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坚决清除与政府部门捆绑的中介机构。
2016年6月底前,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加快推进从事中介服务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脱钩改革。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
服务事项价格由市场调节
《方案》明确,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方案》提到,对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明细要在经营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对外公示。按照实施步骤,8月31日前,根据研究审定的结果,市、县两级目录分别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统一公开。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