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个错案警示日 河南省高院院长:去除被告犯罪化标签

10.05.2016  08:03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吴金鹏

  核心提示|一年一天,连续6年,5·9错案警示日,河南已坚持走到“第六天”。今年的主题为“推进庭审实质化,有效预防冤假错案”。自省、自查、预防冤假错案,绝对不仅仅是河南法院需要做到的。大河报记者更关注的是,这个因“赵作海案”设定的纪念日,能否冠上“国字号”?

  [座谈]错案警示日,走出国门被点赞

  昨日上午8时20分,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法制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共同主办的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在省高院举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周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等业界大咖到会就“庭审实质化”、“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等议题进行研讨。

  6年前的这一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启动责任追究,同时将这一天确定为错案警示日,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到今年已经走过6个年头。

  “我去美国参加活动,到了3个地方,都有人称赞咱河南设置的错案警示日,可见其影响力。”樊崇义说。

   [呼吁]生根河南的纪念日,能否冠上“国字号”?

  看似“6天”,实则“6年”。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介绍说,在这6年里,防范、纠正冤假错案的环境发生了喜人变化。无论是中央层面、社会各界还是法院内部,对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态度越来越坚决,对冤假错案的形成原因认识得越来越深刻。同时,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防范冤假错案的政策,比如完善了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通过制度的力量铲除冤假错案赖以生存的“土壤”。

  近年来,“呼格吉勒图案”、“陈满案”等均在全国范围内引发热议,自省、自查、预防冤假错案,是个全国性问题。5·9错案警示日,有没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我们希望这个警示日可以上升到国家层面。”张立勇说,他计划在明年的全国两会上,以议案的形式,正式提出设立“国家错案警示日”,时间就定在5月9日,这个日子是赵作海被捕的日子,也是宣告其无罪的日子,很有纪念意义。

  樊崇义表示,错案警示日在全国推广非常有必要。真正要冠以“国字号”,则需要有部门牵头。目前来看,即便不能立即实现,各个省份也有必要结合自身情况,开展错案警示日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