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个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月活动综述

08.05.2015  14:12

加强教育培训    提升政策水平

    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今年4月份是焦作市第10个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月。焦作市民宗局将培训月活动作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性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取得了良好成效。整体活动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组织领导到位
        一是周密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全市培训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培训内容等。二是稳步推进。将培训任务明确到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制订实施方案和培训日程,有计划分类别开展培训。三是加强督导。及时收集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编发简报进行通报。局领导将培训活动作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抓手,安排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授课,深入县市区现场检查观摩培训工作。
        二、培训全面覆盖
        一是突出培训重点。在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基础上,重点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宗教思想建设等安排入培训内容,使教育培训更具针对性,有利于推动工作开展和履行工作职责。二是拓宽培训层面。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对国家机关党员干部和各类公务人员进行培训,对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举办基层干部培训,对少数民族村街负责人、“民促会”成员以及少数民族村街周边汉族村街负责人培训;举办宗教规范化管理系列培训,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主题培训;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培训,重点对宗教教职人员专题培训;开展青少年民族宗教基本知识普及教育;开展少数民族群众素质教育,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三是丰富培训形式。在培训形式上,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举办“三支队伍”培训班和基层干部培训班,开展宗教规范化管理培训活动,各级学校组织主题团队会、征文比赛开展普及教育。同时,各县市区采取法律六进,召开座谈会,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主题宣讲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在民族村街、清真寺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以“遵纪守法,提升素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
        三、培训效果显著
        在此次培训活动中,坚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培训活动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与巩固民族团结稳定相结合,与加强管理服务相结合。沁阳市、孟州市、温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针对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房屋安全、财务管理等存在的问题,举办宗教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为进一步依法管理日常宗教事务和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奠定基础。博爱县为进一步提升清真食品规范化管理水平,举办了全县清真食品培训班,对全县15名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员和重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中站区、山阳区、解放区、马村区针对近年来市区部分回族群众发生医疗纠纷采取过激行为的问题,集中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引导少数民族村街干部、清真寺管委会成员、伊斯兰教群众自觉增强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武陟县在该县中心广场举办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书画展,受到各界广泛肯定。
        此次培训月活动,全市共举办大型集中培训17期(场)次,开展政策宣讲60场次,发放政策法规宣传页20000份,培训党政干部300多人次,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管理人员2900多人次,受教育群众17000余人次。通过培训,使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入到各级党员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心中,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推进新常态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提纲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