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妇女卖偷拍器获刑2个月 涉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12.08.2014 10:22
本文来源: 河南一百度
卖一个“车钥匙摄像机”,赚了25元钱,老板娘恐怕怎么也没想到,这笔交易竟和“间谍”扯上了关系。8月11日,大河报记者从新密市检察院获悉,经检方公诉,被告人慕某因犯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据悉,这也是新密市以该罪名判处的首例案件。
现年36岁的慕某系新密市牛店镇农民,在新密市区开办了一家科技门市部,售卖一些电子产品。2013年年初,慕某发现网上有售车钥匙摄像机、手表摄像机等高科技监控设备,萌生了在自己门市部引进这些“新奇玩意儿”的念头。
当年6月,慕某从网上低价购进5个“宝马车钥匙”摄像设备,后在其门市部以180元的价格售出一个内存为8G的“宝马车钥匙”,获利25元。经河南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该设备系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属于“窃视专用器材”。2013年9月15日,被告人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方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慕某擅自非法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只有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贪污贿赂犯罪等特定类型的案件,根据侦查需要采取技侦措施。而普通公民的窃听、偷拍行为则需要承担法律上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祖勤说。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近来网上流传各类艳照,多从管理不严的宾馆内传出,市民在外出差一定要住正规宾馆;谈生意时尽量选择室内,如对方经常拿手表、钢笔或皮包对着你,要多个心眼。
百科知识
专用间谍器材
是指进行间谍活动需要的器材,主要包括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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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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