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格事业单位招聘 杜绝“因人设岗”

17.10.2015  09:55

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因人设岗,因人设考,恶意报名凑足人数开考……日前,河南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要求严格事业单位招聘规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10月1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发布了《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组织实施、纪律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

规程》强调,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此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在编制和核准的岗位总数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急需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招聘方案必须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也应同期发布,同时也可通过其他媒体同期发布,但发布的内容应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 ,经省辖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岗位无关的条件。

规程》对实施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应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作了明确,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映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