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控“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

18.02.2016  10:35

 

河南省近日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地以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为目标,从严掌握和审批“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打消农民失地忧虑。

河南省明确,“确权确股不确地”原则上要符合以下条件: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近郊,已经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的村组;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等,已经办理土地征地手续或两年内将被征收的承包土地;已经实行土地股份合作、股权明晰的村组;人均家庭承包耕地0.3亩以下,不适宜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村组;一直以来坚持集体经营的村组;已经实现大面积土地流转且四至边界早已打破的村组;其他不适宜确权确地到户的村组。

河南省强调,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要坚持确权确地为主,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农地农用。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要尽最大可能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要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