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诉两起问题疫苗案 走私入沪未经冷藏可能误命

25.03.2016  09:32

从境外“走私”未经冷藏属无效疫苗。网络图

东方网3月24日消息:最近,数亿元未经冷藏的“问题疫苗”流入18省份的新闻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其实类似情况早已存在。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有不少人盲目迷信某些诊所推荐的国外品牌“疫苗”,认为打了就可以预防“宫颈癌”等病症,却不知疫苗是特殊药品,未经冷藏的疫苗是无效疫苗,储存不当可能导致抗原变性。同时,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注射这样未经正规渠道进口、冷藏的药品,不仅无效,甚至可能危害到生命安全。

闵行区检察院今天透露,今年2月,该院公诉的两起销售假药案已被判决。

国外850元疫苗国内卖6000元

美国著名医药公司生产的“加卫苗”(Gardasil),是第一支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认可批准上市的四合一疫苗,其作用专门针对人乳头瘤病毒(HPV)病毒,而HPV病毒是导致女性宫颈癌变的主要病因,因此,“加卫苗”又被称为抗子宫颈癌疫苗。虽然香港、台湾等地区已经引进,然而,由于国内临床试验尚未结束等原因,该疫苗尚未取得进入大陆市场的许可。

许多年轻女性通过网络资讯得知这一疫苗的存在,纷纷组团前往国外注射该疫苗。然而,要使得该疫苗起效,需要注射三次,第一针打好之后,过两个月打第二针,之后过三至四个月打第三针,半年之内将三针打完才会有效果。期间来回机票、住宿费用甚高,境外医疗体系与国内不同也容易引发种种问题。见“加卫苗”需求广,利润率高,部分商家变动起了走私疫苗的歪脑筋。

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设立在境外的某美容机构总部,在上海开设立分支机构,该机构原本从事的是光疗、肉毒杆菌注射等皮肤美容和整形外科服务,然而负责人在明知本案中“加卫苗”在国内没有取得生产和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仍然在出境参加展会时通过境外的医生,以人民币850元一支的价格进货。之后,以每支6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在国内进行销售,以此获取暴利。

之后,该美容机构的违法行为在公安机关突击检查中被发现。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认定,该美容机构售卖的“加卫苗”必须经批准方能进口,这些疫苗均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不具储存条件接种或有害

无独有偶,2015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通过排摸,又在一美容科技公司当场查获“加卫苗”21支。

公司负责人曹某到案后,承认他通过去香港参加亚太美容展,结识了当地专门注射“加卫苗”疫苗的医生,两人由此达成协议。

一开始,曹某负责介绍客人到香港注射“加卫苗”疫苗,每人提成1000元港币。后来,曹某觉得其中有利可图,为谋取利益,在明知“加卫苗”注射剂疫苗未经国内批准进口的情况下,让香港医生把疫苗送到深圳,由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送货到美容诊所或客户家中。

同时,曹某不断在微博、微信上进行宣传,招揽客户,以6500元人民币三支的价格出售“加卫苗”。

加卫苗”属于预防女性宫颈癌的疫苗注射剂,从医学上来讲,疫苗是利用了免疫原理,将微生物,包括病毒、代谢物,以减活、灭活方式降低毒性后用以刺激人体产生免疫力。由于疫苗的产生原理是微生物及衍生物等,因此比较容易受到温度破坏。

所以,要保证疫苗的效果,从生产出来,到接种的整个环节中,疫苗必须在一定的冷藏温度下。尤其运输过程中冷链要求非常严格,不仅仅是温度,连疫苗的摆放、冰箱的品质都有相应规范。同时,接种单位在拿到疫苗后,也应该检验其冷藏条件、冷链记录及合格率,才能保证这样的接种对人体有效而无害。

然而,上述两案的公司及其负责人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加卫苗”,为了防止过关时被查扣,只能随身携带或者通过快递运输,这显然无法达到冷藏疫苗应有的要求。

闵行区检察院对这两起案件分别提起公诉,今年2月,法院对上述两案分别判决。某美容机构因犯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处罚金3万元;曹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