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艺术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30.10.2014  19: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艺术小学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艺术小学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艺术小学位于郑东新区永平路与十里铺街交叉口北区域。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2.4 建设规模:郑东新区艺术小学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124.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无在建工程;

3.4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时间自出具之日两个月内有效);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各一份,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 10 月 30日至2014年 11月 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10楼1026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10楼

联 系 人:彭工  朱工

电      话:0371-53777553

传      真:0371-60303687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