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大行业潜伏多种“霸王条款” 看看你遇见过吗

08.05.2015  15:28

中原网讯(记者 宋建巧) 即日起至9月,我市将对旅游、银行、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专项整治。昨日上午,工商人员在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约谈了旅游和电信行业的部分企业代表,今日约谈银行业代表,指导企业内部自查自纠。

据介绍,清查中,对确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将按照相关法规,根据具体行为给予企业最高3万元罚款。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旅游业主要整治企业是否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规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存在对示范文本的有关条款擅自删减以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行为;在订立合同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银行业主要整治利用格式合同,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将本应自身承担的房屋抵押登记费转嫁给消费者;向消费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借贷款之机强制交易、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模糊理财概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中间业务收费不明晰等行为。电信业主要整顿利用格式合同违规营销、虚假宣传,强制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强行扣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利用手机终端应用程序恶意吸费,服务内容不公开,不履行承诺等行为;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服务项目;设置消费陷阱、价格欺诈、乱收费、强行收费等问题。

合同中哪些是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又具体侵害了消费者哪些权益?中消协特别邀请了相关专家,对目前市场上使用的格式合同,尤其是旅游、银行、电信业合同进行了收集和评审,昨日约谈会上也对外发布了这些条款。

三行业潜伏几多“霸王条款

旅 游 业

1.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

2.因交通延误、战争、大风大雾、政变、罢工、自然灾害、飞机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的额外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银行业

1.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电信业

1.由于技术故障等原因导致客户服务功能或增值服务项目不能使用的,运营商应尽快恢复,但不承担责任。

2.趸交期最后1个月未办理续趸手续的客户,自趸交期结束的次月起,本公司会自动将客户的业务资费变为客户所选速率对应的不限时包月标准资费。

旅 游 业

3.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地接社在与全体游客沟通确认后有权调整行程,由此而产生的行程之外费用由游客自理,组团社只负责退还行程中未发生之费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5.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6.如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安排该游客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7.游客因个人原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在出发前2~1天以内通知的,收取团费的100%的违约金。

8.此线路如不成团,旅行社将提前两天(含出发当天)通知改期、改线或全额退回团款,不作任何赔偿。

银 行 业

2.本合同所依据的《信用卡章程》发生修改或信用卡用卡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及利率等发生调整,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持卡人,修改后的条款对银行、持卡人均有约束力。

3.持卡人因卡片毁损、磁条消磁等原因需要换领新卡的,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经营者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纳换卡手续费。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5.持卡人办理借记卡后,视同同意发卡银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持卡人的金融信息用于发卡银行其他产品和其他服务的交叉销售。

6.在签署本合同时,贷款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借款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有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电 信 业

3.因欠费等原因被运营商停机期间,消费者应照常交纳每月的基本月租费。运营商对网络采取扩容导致消费者通信中断、号码变更等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消费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码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或到运营商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运营商应积极配合消费者和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5.本协议双方对赠送产品质量已经确认完毕,消费者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退换,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消费者负责。(《预交话费送礼品促销活动协议书》)

其 他 行 业

1.本公司(经营者)对协议(合同)保留最终解释权。

2.本店售出商品一律不退不换。

3.商业预付卡过期无效。

4.禁止自带酒水。

5.包间最低消费××元。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