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事业单位“松绑”!河南事业单位可享6项用人自主权

11.08.2017  18:39

河南将对事业单位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下放岗位设置权限。8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促进事业单位加快形成自主设岗、按岗聘用的制度运行机制,为事业单位“松绑”。

事业单位用人六个方面可自主设置

省人社厅介绍,我省将通过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方面的“六个自主”,使用人单位能够结合单位实际,做到按需设岗。实现人员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其中包括:自主制订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自主设置岗位标准,岗位标准包括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自主确定岗位类别和比例,根据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之间结构比例,在不突破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前提下,可对专业技术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之间和内部各等级之间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此外还包括:自主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主辅系列岗位,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专业特点、人员结构,确定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名称、数量及最高等级;自主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变更,可结合本单位人才引进、职责变化以及事业发展岗位需要,决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变更调整;自主决定聘用人员,高校、科研院所自主统筹使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省直事业单位自主统筹使用八级及以下等级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下岗位由单位自主统筹使用。

鼓励岗位设置向高层次、基层人才优化倾斜

据省人社厅介绍,河南还将从探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分类管理、岗位结构比例宏观调控、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绿色通道、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岗位优化、创新内部岗位设置管理等方面,创新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

据悉,通过探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可结合编制数额变化、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及人员规模变化等,适时对岗位总量进行调整。实行员额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将员额制范围内的人员纳入岗位总量范围。

此外,鼓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向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优化倾斜。对高层次人才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可上浮5%左右;对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岗位设置或变更时可不占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对在乡镇事业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资历较长、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同时,督促事业单位加快完善内部岗位管理制度。明确事业单位要制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包括岗位设置方案及管理办法等在内的各项内部岗位管理制度,做到按章管理,依规用人。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