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9.03.2015  13:08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  二七政采公开2015-19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包括机房改造、分级保护系统、审讯系统、视频会议室的信息化建设;

标段划分:

一标段:机房改造

二标段:分级保护及网络设备系统

三标段:高清会议及审讯系统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各标段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5、投标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履约情况良好,报名时需提供信誉良好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    3    月      19  日至2015年      3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现金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应持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信誉良好承诺函,代理商另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信誉良好承诺函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10    日上午9:00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    4    月    10    日上午9:00整;

2、开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3、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51255

地        址:郑州市交通路166号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祁女士    张先生

电        话:18638009665    1863800966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