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

18.08.2015  18:48

 近日,济源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宗长青主持召开市十三届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济源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专题报告。

会议认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全市上下要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职能。

宗长青指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审计部门要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性事件开展全程跟踪审计;要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及时研究整改;要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据悉,2015年4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22号,阐明了强化审计监督作用、狠抓审计整改落实、严肃整改问责的重要性。为抓好贯彻落实,济源市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努力探索和创新审计整改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一是转发《省政府实施意见》。促使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办)以及市政府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式下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推行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制,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并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向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告,保证整改成效。三是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强化市纪委、督查局、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联动推动整改的工作机制,狠抓审计整改落实。由市审计局建立整改督查台帐,市督查局进行跟踪督查,督查结果定期反馈,全市通报。四是开展审计回访促整改。通过查看被审计单位账簿、凭证等相关会计资料,以及文件、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重点检查应归还渠道的资金、应调整的账目是否整改到位;检查审计建议是否引起被审计单位重视;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出台新的制度等资料,内控制度建设是否得到加强。

                                              (济源市审计局    李雁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