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不涉密政府信息 都要向社会公开

09.05.2014  09:09

昨天,记者获悉,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对一系列涉民工作作出更严格规定。

【追责】

今后,官员负责的行政决策,将实行“终身制”管理,出了问题将溯源追究。

【信息公开】

我省规定,今后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如果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听证】

我省将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