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支持以人查房 禁止官员瞒报房产

03.06.2014  06:57

近日,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正计划上报《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给国务院,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第6章第72条,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实行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

有限制开放“以人查房”

5月28日,记者拿到最新修改的《条例》,总共8章84条。《条例》不仅令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确切化,更与婚姻登记信息等系统“并轨”和“共享”,这将对现存婚姻制度、官员财产制度等产生重要影响。

其中最敏感的“以人查房”问题在《条例》中第6章第72条得以体现,第72条的主旨是秉承“依法查询”的原则对社会职能服务部门开放查询服务系统,同时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

具体内容如下:“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查询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起草。”

预计今年年底出台

条例》第74条给予明确规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不动产登记资料共享单位以及工作人员需对不动产保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提供查询服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

截至发稿时,国土部正在提交《条例》给国务院法制办,因为不动产登记任务的紧迫性,有国土部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预计国务院法制办最晚于2014年年底出台,但因为涉及众多部委利益,他担心《条例》会像《土地管理法》(修订案)一样被搁浅多年。

影响

或有官员恐慌性抛售房产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预测《条例》将促使部分人员进行恐慌性抛售,从而促进未来房地产市场新房、二手房、租赁市场的有效供应量。这样的局面在记者调查中得以呈现,5月28日,记者通过调查北京存量房市场,发现网上出现大量“官员抛售300万以上的房屋”信息,多数以低价抛售,比如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建外SOHO一处房产以30000元/平方米(建外SOHO存量房均价3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抛售150平方米房屋,记者从多位房产经纪人获悉得知,“该业主是一位山西籍官员,正在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所以准备将这套房屋抛售。”

“伪富豪”骗婚将难如愿

房产情况不仅仅在官员财产申报呈现,更会在民生问题上面“亮相”。比如男女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前只要经过双方认可,输入权属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就可查询其联网城市内所有同一权属人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等,若有“伪富豪”骗婚则立马“原形毕露”。

同样,离婚发生不动产争夺时,民政局就能马上查询到婚前婚后的不动产详细数据,既保护了私人物权也提高了办事效率。“不动产登记是基础性信息,若两人感情基础良好,这些查询制度不会成为破坏两人感情的推手,但对用不动产换来的婚姻是不小的冲击。”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表示。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