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出台《处置不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20.07.2015  12:16
  为引导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能下的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近日,信阳师范学院党委出台了《处置不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按照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列举了领导干部在理想信念、大局意识、能力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履职尽责及工作实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任务完成及事业发展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运行情况、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22个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并明确了免职、辞职、降职、交流、改任、诫勉等6类处置措施。      《暂行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群众公认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人岗相宜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以及适用和可操作原则,明确了处理不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的程序和步骤。同时,对党委组织部和纪委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暂行办法》的出台,疏通了领导干部下的渠道,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增加了领导干部的压力,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营造了风正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信阳师范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