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淇县农民收入构成分析及对策

19.10.2015  11:24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习近平曾说:“农民富,国家富;农民强,国家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速放缓,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所下降;农民务工收入的空间在收窄;农民工工资水平的上涨速度受到制约;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上升空间有限、生产成本“地板”抬升农业增值空间有限等等。研究分析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全县的农民增收具有很大意义。

一、当前农民人均纯收入现状

(一)从总量上看淇县农民收入在全市位居首位

2014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2129元,同比增长10.8%(不扣除价格因素)。与全国平均水平9892元相比,高于全国水平223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9416元相比,高于全省水平2713元;与全市平均水平11709相比,高于全市水平4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位列全市第一位。

(二 )从构成上看全县农民收入主要是以工资收入和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

农民纯收入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构成。2014年全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是5474元,同比增长26.6%,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达45.1%;人均家庭经营收入是6189元,同比增长0.7%,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达51%;人均财产性收入57元,同比增长3.2%;人均转移性收入409元,同比增长4.6%。在农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达到96.1%,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收入虽占比较小,但却是逐年增长趋势,是纯收入的有力补充。

(三)从速度上看2004年以后农民纯收入增速达到年均两位数

2004年淇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103元,2014年达到12129元,比2004年增长了2.9倍。不考虑价格因素,2004-2014年年均增速为15%,实现了高速增长。

表一:2004年以来淇县农民纯收入增长情况

年 份

人均纯收入(元/人)

增长(%)

2004年

3103

18.2

2005年

3589

15.6

2006年

4213

17.4

2007年

5001

18.7

2008年

5691

13.8

2009年

6409

12.6

2010年

7101

10.8

2011年

8592

21.0

2012年

9718

13.1

2013年

10950

12.7

2014年

12129

10.8

(四)从结构上看变化明显 收入呈多样化

2005年以来农民收入的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随着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加,工资性收入比重迅速提高,由2005年的25.96%提高到2014年的45.13%,提高了19.17个百分点,这10年工资性收入对农民纯收入的贡献率由30%提高到90%以上,有力说明工资性收入是近几年拉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新常态下农民增收的亮点和难点;国家对“三农”投入力度的加大,转移性收入比重由1.12%提高到3.37%,提高2.25个百分点;而家庭经营性收入则由2005年的71.72%下降到2014年51.03%,下降了20.69个百分点。改变了过去以种地家庭经营收入为主的较单一收入结构,收入呈多样化。

表二:2005-2014年淇县农村居民纯收入构成

年份

人均纯收入(元)

1.工资性

收入比重(%)

2.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

3.财产性

收入比重(%)

4.转移性

收入比重(%)

2005年

3589.03

25.96

71.72

1.2

1.12

2006年

4213.47

26.73

69.92

1.79

1.56

2007年

5001.39

26.95

69.10

2.07

1.88

2008年

5691.22

26.82

67.87

2.33

2.98

2009年

6408.50

29.95

65.11

1.98

2.96

2010年

7101.02

32.41

62.12

3.21

2.26

2011年

8591.99

35.15

58.35

2.25

4.25

2012年

9718.00

35.47

58.68

1.24

4.61

2013年

10950.33

39.82

56.11

0.5

3.57

2014年

12129.01

45.13

51.03

0.47

3.37

(五)农民收入的高速增长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淇县的经济发生了飞速发展,人民生活也极大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快速提高。

从下图可以看出,农民纯收入的变化趋势与生产总值的变化趋势是高度一致的。

图一:淇县农民纯收入指数与生产总值指数变化趋势图

二、经济新常态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俗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只有经济发展了,百姓的收入才能增加。淇县经济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发展,农民的收入也翻倍增长。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增长转入中高速,经济运行呈现出新常态下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阶段性特征。2013年开始经济增长速度由2003年以来的17.2%回落到13.0%,2014年回落至11.1%。2015年全县经济增速回落明显,一季度、上半年增速回落至8.2%、7.8%。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经济换挡对农民收入的增加会产生哪些影响呢?从影响农民收入的几个因素分析,可以有助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农民增收。

(一)经济放缓对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影响

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主要是传统行业和建筑业下滑较大,而低端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建筑业是农民工主要从事的行业。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回落和结构升级,对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会产生影响,通过外出务工人数增加来增加农民务工收入的空间在收窄。

淇县用工情况跟全省用工情况大趋势是一致的。据河南调查总队对全省92个县(市、区)农民工监测调查,2014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436万,比上年增加35万,增长1.5%。 2015年一季度,河南农村劳动力季末外出从业1412万人,同比减少120万人,下降7.8%。从事行业主要集中于建筑业、制造业,占外出务工的59.4%。从企业用工情况看,据全省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1月、2月、3月企业就业人员同比分别增长1.3%,下降1.1%和下降1.6%。一季度平均就业人员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从相同企业就业人员增速和农民工增速看,从2014年2月份开始,农民工增速呈现波浪式下降的趋势,由高于就业人员的水平逐步下滑到低于就业人员水平,特别是一季度农民工增速大幅下降。

图二: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全省相同企业就业人员与

农民工同比增速变化趋势图

2014年企业用工调查显示,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企业预计用工减少的比重在逐步上升,企业预计增加用工比重下降。预计2015年一季度增加用工人数的企业占全部被调查企业的38.1%,环比下降1.2个百分点;预计增加人数占2014年9月就业人员的1.3%,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12.9%的被调查企业预计2015年一季度将减少用工人数,环比增加3.4个百分点,减少人数占2014年9月就业人员总数的1%。

二)农民种粮收入增长受到制约

在淇县农民纯收入构成中,2014年全县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6189元,占到全部收入的51.03%。其中:一产业收入人均4857元,占经营性收入的78.5%,占全部收入的40.1%。农业生产仍然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进一步提高种粮收入,受到“”“”两方面的约束。

一是农产品价格显现“封顶效应”。一直以来,为了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主要粮食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目前我国大宗农产品价格全面高于国际市场,顶到“天花板”,国内外价格倒挂,显现出“封顶效应”。2014年12月,国内小麦、玉米、大米、大豆批发价比配额内进口完税价每吨分别高出约500元、750元、800元、1100元,价差幅度分别达到27%、45%、23%、36%。价格的倒挂一来造成国内农产品在市场上竞争力小,二来国家进一步提高粮食收购价的空间缩小。

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导致的生产成本上升,成本“地板”刚性抬起。全省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从2005-2014年九年间上涨了52.3%,其中,农用种子上涨了82.2%,化肥上涨了40.3%,农用机油上涨了59.2%,化学农药上涨了28.1%,机械化农具上涨17.2%,农用手工工具上涨了55.7%,农业生产服务上涨57.2%。生产资料价格的连续上涨,带动生产总成本不断上升,据县农调队对全县夏粮生产成本调查,以夏粮小麦为例,全县亩均生产成本2015年比2009年上升了43.4%。

一“”一“”的空间挤压,使得通过农业生产获得的经营利润不断下降,粮食产量已实现“十一”连增,为提高粮食产量而投入大量的农药化肥,对资源环境亮起红灯,在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粮食产量增产的难度大,农民通过从事农业生产进一步增收的难度也加大。

(三 )新常态下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压力增大

经济放缓直接带来的是财政收入的放缓,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从2011年的31.6%,下降到2014年的23.8%,今年上半年度全县财政收入增长回落到15.5%。收入的增速降低影响到支出的增速下降,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从2011年的28.3%,下降到2014年的-7.4%;其中,对农林水事务的支出增速也从2011年的57.4%下降到2014年的-3.2%。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对农支出增速也很难有大的提高。全县财政对农户的种粮直补,多年来补贴标准没有显著增长,综合直补略有增长。

三、多措并举促增收

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在农民。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性助农增收的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根据淇县农民收入的构成现状和制约因素,坚持把促进农民就业作为增收主攻方向,向外转移就业促增收与内部调整结构促增收相结合,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一)充分发挥产业聚集区的优势吸引农民在当地就业

      近年来,鹤淇产业聚集区发展迅速,规模不断壮大。2014年鹤淇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58.34亿元,增长15.3%,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7.9%。全年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65.03亿元,比上年增长6.2%,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53.2%。鹤淇产业集聚区以当地优势资源为依托发展,吸纳的劳动力也主要是当地的从业人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在当地就业,一来是可以降低生活成本,二来是有利于年龄较大的劳动力就业。鹤淇产业集聚区位于淇县桥盟和高村街道办事处,企业务工人员大部分居住在农村老家,80%的务工人员都有“家门口就业,赚钱顾家两不误”的意向。在淇县产业就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的背景下,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本地化”趋势更加明显。

(二)围绕农业服务和农产品深加工 促进结构调整

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加,是保障农民增收的基础。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2014年全县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增长8.9%,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40.5%。其中:一产业收入增长5.8%;二产业增长13.0%;三产业增长20.4%,二、三产业的收入增速大大高于一产。在当前科技条件、政策和环境因素约束下,一产增产增收的空间和难度大,而为农业服务和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的二、三产业潜力大,收入水平高,能够提高农民收入。

三)加快全面城镇化发展积极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

2014年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644元,高出农村居民纯收入8515元。淇县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给周边的农民提供了充足的就业,农民如果能在城镇安家落户,就会努力在安家的地方就业,就会努力使自身的生活水平提高。

(四)加强技能培 训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淇县农民工年龄结构与全省农民工年龄结构基本一致。据省统计部门调查结果显示,25岁及以下(90后)人群占被访者总体的比例为19.9%,25-35岁之间(80后)比例为45.2%,两者合计超过总体的六成,由此可见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全省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力军已经是新的趋势。新老两代农民工有很大的区别,以往的农民工多从事技术含量低的体力劳动,收入相对比较低,且不稳定。而新生代的农民工拥有一技之长,择业的范围就大,收入相应也高。

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拥有较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技能,在受访中55.9%的新生代农民工拥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拥有大学学历的达到22.5%;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超过四成,达到42.4%,拥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比例为36.4%。政府应开办针对性强的技能培训,并组织强化和提升培训,培养适合高端企业和企业转型升级的新型农民工。

(五)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

      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谈及"三农"问题,涉及粮食安全、农村土地流转等多个层面,显示了中央对于"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期间更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必须始终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不松劲,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

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要优先保证对“三农”的投入,落实国家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多渠道防止和解决农民卖粮难,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和奖励补助政策,不断提高惠农补贴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