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开车上高速 处理事故时逃跑被列为逃犯

22.09.2015  09:21

  □记者 董楠 通讯员 谢育健 李旋

  本报讯 “明知道自己逃避不了,可就是没勇气面对,这次一定好好改过。”9月18日,在三门峡义马一工地,网上逃犯耿某被孟津县警方抓后说。

  “2014年11月18日晚9点左右,在连霍高速新安县收费站附近,一辆黑色轿车冲进高速路上施工区,撞坏安全设施,并造成工地一施工人员受伤。”高速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于猛说,他们接到报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据于猛介绍,他们到现场后,受伤施工人员已被送往医院,事故车辆,以及两名男性则留在现场。“一靠近他们,就能闻到刺鼻的酒精味,询问对方,两人均称车辆不是自己开的。随后,我们将两人送到医院进行抽血验证,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300mg/100ml,106mg/100ml,都属于醉酒状态。

  11月18日当晚,民警暂扣事故车辆,要求两人次日醒酒后到高速大队接受处罚。“过了几天,其中一人来到高速大队,经查该人为车主,并称他们是在义马站上高速,去郑州办事,当晚并不是他开的车。”于猛介绍说,经过现场调查及目击民工指认,确定当晚驾车为另一男子耿某。“由于耿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避而不见试图躲避处罚,我们依法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经过孟津县警方连续排查,并经过确认盯守,确定网上在逃人员耿某在义马一建筑工地打工,9月18日当晚行动将其抓获,依法移交给我们处理。”于猛说,目前已将犯罪嫌疑人耿某送到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