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上街区治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约谈免职

31.07.2015  11:29

  昨日,上街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将着力调整能源、产业结构,坚决遏制大气污染恶化趋势,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约谈、停职、降职、免职。

  首先加大对现有污染源的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定期巡查、抽查,明察暗访相结合,对冶炼、碳素等重点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企业锅炉的除尘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发现的污染点和源头,实行发现一起、治理一起。

  加强环保专项整治。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餐饮业油烟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防护措施;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采取车辆清洗、密闭运输、原料覆盖、洒水降尘和临时绿化等措施,切实消除大气污染源。

  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严控新增污染源。对新建设的“大气污染型”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新建项目将严禁开机生产。

  上街区还建立“属地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区域联防联控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细化目标,落实工地扬尘监管片长制、道路扬尘监管路长制,保证每个工地、每条道路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扬尘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领导干部和区直部门的具体职责,各镇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约谈、停职、降职、免职等措施进行问责;构成违纪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