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儿上网课玩游戏 刷走妈妈3000余元

07.05.2020  20:52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吕高见

5月7日,家住郑州的樊女士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疫情期间,在家上网课的12岁女儿,几个月内偷偷玩游戏消费3000余元。此后,她多次和游戏平台沟通协商,目前仅退款36元,剩下的至今未退还。

收到信息,才知女儿玩游戏扣了3000多元

樊女士家住郑州市管城区,女儿今年12岁,上小学6年级。疫情期间,一直拿着一部手机上网课。

樊女士回忆,今年4月26日,她手机突然收到一条36元扣款的信息,找到订单仔细查看后才发现,是一款王者荣耀游戏扣的钱。经过认真核算,一共先后消费3000多元。

今年2月至今,孩子一直拿着手机上网课。后来询问女儿才知道,空闲时间,玩玩游戏。其中3000元是微信钱包里面的钱,孩子上网课的玩游戏全花光了。另外扣除的36元,是银行卡里面的钱。

“孩子不知道支付密码,为啥游戏方能扣钱呢?”樊女士纳闷,要不是收到手机信息,她还一直蒙在鼓里不知道此事。否则,钱还会一直扣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樊女士告诉记者,虽然钱不是很多,但都是辛苦赚来的,孩子还未成年,游戏方怎么监管的,里面肯定有漏洞,她希望游戏方能够全额退款。

樊女士提供的多张手机截图显示,4月27日所购买的6次6元点券,显示已退款。而其他时间68元、198元、648元不等的金额却没有退款成功。

和游戏平台多次沟通,剩余钱款至今未退还

此后,樊女士多次和腾讯王者荣耀沟通未果,至今为止仍未退还剩余钱款。

5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腾讯客服,其让提供相关材料,通过公众号进行提交。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赵律师表示,所以,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在玩网络游戏的过程中,进行较大金额的充值活动,此时就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就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未被追认的,此种消费行为背后的合同关系就不生效,法定代理人可要求返还相关游戏充值款。

法定代理人需要及时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充值的消费清单、资金的银行流水,以及该游戏账户的注册账号的身份信息,在向游戏客服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多方协力,共建青少年信息安全保护体系

记者搜索发现,随着手机网游的兴起,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下,购买游戏装备的案例层出不穷,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几十万元都有,尤其是疫情期间,孩子在里上网课,家长如何才能“防患于未然”?

走访中,多名家长告诉记者,作为父母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不能让未成年的孩子看到。一旦被看到,要及时修改密码。

作为家长,还要正确引导孩子,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多往学习上引导。

对此,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情感导师端子表示,从孩子的情况来看,上网玩游戏或许打发时间,或许觉得好玩而已。其实,这是沉迷网络的孩子一个共同点,在生活里没多少乐趣,也没有特别知心的朋友,而父母又多数很忙碌,无暇顾及孩子的心理状态。

“从这件事上,作为家长要吸取教训。”端子表示,与孩子多一些情感互动,协助孩子培养在现实生活中乐趣爱好,最好有一些亲子互动,能让孩子更好地接收父母的爱。

关于此事进展,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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