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推行“证照分离”试点

24.03.2016  11:48

  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浦东新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上海自贸区建立和扩区以来,率先开展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了市场准入领域的“先照后证”,也就是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根据《试点方案》的具体任务,这次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试点,加快破解办证难。浦东新区将根据国务院对浦东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从5个方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1、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行业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

  2、对于政府需要获得信息、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维护公共利益的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3、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

  4、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5、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保等特定活动,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国务院正式批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后,将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暂时调整实施部分相关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浦东新区将通过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