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未实行退坡机制

21.05.2014  13:45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公布
  在上海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除中央财政补助外,还可分别享受4万、3万元/辆的上海市财政补助。上海方面昨天正式对外界公布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明确了这一信息,这表明,上海市的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没有实行退坡机制。
  去年9月16日,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显示,2013年,国家对纯电动乘用车最高可以补贴6万元/辆,但在2014年、2015年,补贴额度将分别下调到2013年标准的90%和80%。
  而昨天公布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有限期将至2015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上海市的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没有实行退坡机制。
  据了解,可以享受到上海补贴的必须是纳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名单的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中有上汽集团、比亚迪、江淮汽车、重庆力帆等旗下的车型已经进入了名单。
  而除了对纯电动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有4万、3万元/辆的上海市财政补助外,还有对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助;对汽车生产厂商,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给予1000元的补助;以及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等补助措施。
  民生证券认为,2015年以前,国内电动车市场主要靠政策推动,主要在公交、公务等领域推广,随着电池价格的下降、能量密度的提高,国内电动车有望在2至3年后走向市场化,届时将走性价比路线。(记者周裕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