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领导人第五次会议在大连召开

29.06.2017  17:22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领导人第五次会议29日在中国大连召开,印度、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7个上合组织成员国家的边防部门代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代表等共计3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轮值主席国中方主持。

  参会各方就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境地区形势交换了意见,高度评价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团结-2016”边防联合行动成果和“天山3号-2017”联合反恐演习,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团结-2017”联合边防行动筹备组织计划》、《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专家组2018工作计划》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措施的意见》,商定了2018年举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领导人第六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并就共同关心的其他问题展开了讨论。

  会议决定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联合行动列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年合作纲要;以阻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境地区违法活动为目标,筹备开展“团结-2017”联合边防行动,通过开展综合协商、军事行动、规程制定、防范打击等活动,完善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间保障边防安全合作的形式方法,深化边防部门在维护成员国边境稳定方面的务实合作,提升上海合作组织在打击跨境犯罪领域的作用和影响。

  会议决定共同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的贯彻落实。根据《协定》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法律基础,做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合作机制,通过深化边防执法合作、定期举办会议和边防合作情报信息交流、开展人员专业培训进修、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框架下的各方边防部门行动联络渠道,提升《协定》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境地区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影响和作用。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陈定武少将介绍,边防执法合作机制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执法安全领域的重要合作机制之一,边防部门领导人例会是成员国边防执法合作机制的一项基本制度。2011年以来,边防部门领导人例会制度得到了很好的执行,推动制定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部门组织实施边防联合行动程序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东方”和“团结”系列的边防联合执法行动,持续深化上合组织框架下边境管理、口岸查验、反恐、防范打击跨国违法犯罪等领域的双边、多边务实合作,有力维护了成员国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实现了“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深化合作”的目标。(记者 蔡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