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史上最严扫黄十规:七成娱乐场所复业

31.07.2014  11:49

7月29日上午10时,东莞市公安局组织全市32个镇街及松山湖、生态园两个管委会共2684家桑拿、歌舞娱乐、沐足、旅业四类场所的实际经营者,在各公安分局会场统一召开打击整治涉黄问题警示谈话会活动。东莞公安将桑拿、沐足、KTV这三类场所的监管重点归纳为:“房、床、所、灯、窗、铃、影、人、照、证”十个方面。东莞娱乐场所老板们称之为“史上最严”的三类场所管理规定。

据悉,“史上最严”公安排查中,还包括包厢内不得安装可调节亮度的照明灯、房门不得安装插销、从业人员的衣着不能有伤风化等十个方面的消除涉黄隐患规定。东莞公安将桑拿、沐足、KTV这三类场所的监管重点归纳为:“房、床、所、灯、窗、铃、影、人、照、证”十个方面。

房:即场所内不得设置封闭式套间。

床:即沐足美容美体房间内不得放置按摩床。

锁:指房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房间的装置。

灯:指房间、包厢内不得安装可调节亮度的照明灯,且在营业时间内不能关闭。

窗:指房间、包厢房门上安装的透明门窗高度尺寸须符合要求且不得设置遮挡物。

铃:指场所不得设置用于逃避、阻碍日常检查的信号灯、响铃等遥控装置及设备。

影:指在场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银台等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公安后台。

人:指从业人员衣着整齐大方,不能有伤风化,职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

照:指娱乐场所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证:指场所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后才能营业。

在活动现场,各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与场所实际经营者代表共同填写《东莞市公安局娱乐服务场所警示谈话记录表》、签订《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治安管理责任,切实敲响警钟,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

据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长李德和介绍,东莞目前经过整治后复业的三类场所(桑拿、沐足、KTV)共有1134家,复业率已达到70%,其中沐足场所已复业631家,KTV场所复业465家,两者复业率达80%;桑拿场所复业率低,全市原有桑拿场所198间,目前仅复业38间。“此次召开警示谈话会,一方面是对娱乐场所的老板们提出要求,一方面是对公安分局、派出所的领导、民警们提出要求”。李德和称,希望各位老板和民警保持清醒头脑,清晰认识到东莞扫黄的重要性,齐心协力把该项工作做好。(记者王红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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