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采取措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

13.06.2016  19:31
  随着夏季来临,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阶段。三门峡市教育局采取五项措施进预防中小学生溺水:      一是开展专题防溺水教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迅速行动,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自觉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二是突出重点教育对象。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要反复告诫学生不私自到河流、湖泊、水库等游泳、嬉水;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备、不熟悉的区域和无救护设施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应盲目下水营救,避免盲目施救导致的溺亡事故。      三是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的一封信》、教师家访和电话、校信通、QQ群、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联系每一位学生家长,及时将防溺水安全教育送上门、进到户,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引导家长真正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孩子防溺水的监管。      四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河流、水库、池(坑)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河流、水库、池(坑)塘及时进行整治,并设置警示标志;在事故多发水域安排安全巡视员或监督管理员进行巡查,确保学生安全。各县(市、区)教体局重视发挥好中小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      五是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到人。对因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误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故和学生非正常死亡报告制度,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三门峡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