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统计局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认定工作

08.07.2015  11:54

日前,三门峡市统计局召开各专业负责人会议,就统计诚信单位认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开展诚信单位认定,是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是开展统计诚信建设的主要工作环节。

按照《三门峡市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范围主要是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经营2年以上且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四上”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统计诚信单位认定的标准,一是日常报表准时上报,无拒报、缺报、迟报现象;二是统计内容真实、完整、清晰,数据准确,指标间逻辑关系严密;三是积极配合日常报表的查询、及时反馈信息,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开展各类经济形势分析、调研访谈等工作;四是统计工作规范,生成统计数据的原始记录明晰、充分;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五是有获得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与统计活动有关的奖项、表彰等奖励。

统计诚信单位的认定,按照申报(推荐)、审查、验收及检查、报批等程序进行。调查单位主动申报材料,或者由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专业科室推荐,填写《三门峡市统计诚信单位审批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审查信息是否符合认定标准及其真实性;成立专业验收检查小组,对该申报单位进行验收、检查,根据综合验收情况,进行评估和打分;对于获得95分及以上的单位,由办公室填写《三门峡市统计诚信信息处理意见审批表》,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后,授予“统计诚信单位”称号,向市诚信体系信息管理库提供,同时在三门峡统计外网加载。

为保障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市统计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专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落实。

统计诚信单位认定工作的开展,将加快推进统计调查单位信用、统计从业人员信用为一体的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加快统计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创新,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体系,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避免数据造假,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和服务型统计建设,为全市社会诚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