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四上企业”发展状况分析

21.09.2015  10:28

 

  统计上的“四上”企业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统称。作为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的“四上企业”, 其经济总量在二、三产业中占较大比重,是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在“稳增长、保态势”中起着关键作用。深入分析当前三门峡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四上企业”统计调查单位现状,对于推动三门峡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

   一、三门峡市 四上”企业现状及其主要特征

  截止2015年8月,全市国家联网直报的“四上”企业总数为1460家。其中:工业636家,占总数的43.6%;建筑业180家,占总数的12.3%;批零贸易和住宿餐饮业336家,占总数23.0%;房地产开发业173家,占总数的11.8%;服务业135家,占总数的9.2%。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四上”企业总数排位稳定,但增长缓慢。截止2015年8月底,全市“四上”企业总数为1460家,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17家,增长8.7%,低于全省增幅4.2个百分点。全市“四上”企业个数占全省总数的2.9%,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居第15位, 仅高于漯河、鹤壁和济源三个市。

      (二)“四上”企业的结构逐步发生变化,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潜力较大。目前,全市“四上”企业中规模以上工业和有资质建筑业单位个数所占比重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9和1.9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单位个数占比则明显上升,其中,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数量增速最快,所占比重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8个百分点,其发展空间较大。

      (三)“四上”企业分布相对集中。从三门峡市“四上”企业分布情况来看,单位数大多集中在灵宝市、渑池县、湖滨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24.2%、20.3%、19.2%;其中,第二产业单位大多集中在灵宝市、渑池县、义马市,其分别占第二产业总数的34.6%、23.6%和12.4%;第三产业单位大多集中在湖滨区、渑池县、灵宝市,其分别占第三产业单位总数的24.8%、20.8%和16.1%(见表一)。

                                            表一:  三门峡市“四上企业”分布情况(8月份)           单位:个

  县市区

四上企业单位总数

规上工业

资质内建筑业

限上批发零售业

限上住宿餐饮业

房地产开发业

规上服务业

全市合计

1460

636

180

277

59

173

135

市  直

36

13

15

8

湖滨区

281

57

64

59

24

51

26

渑池县

297

150

13

67

12

14

41

陕  县

121

46

17

15

4

28

11

卢氏县

103

44

12

31

3

8

5

义马市

175

79

13

39

8

14

22

灵宝市

354

220

30

47

7

36

14

经济开发区

65

8

15

15

1

14

12

产业集聚区

28

19

1

4

 

 

4

(四)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商业区优势明显。截止8月底,全市7个产业集聚区内“四上企业”单位共计336个,比上年同期增加36个,增长12.0%。占全市“四上企业”单位总数的23.0%,其中,规上工业企业207个,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32.5%;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45个,占全市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总数12.7%;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58个,占全市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总数17.3%;规上服务业26个,占全市规上服务业总数19.3%(见表二)。

                                            表二: 三门峡市各产业集聚区内“四上企业”分布情况(8月份) 单位:个

 名称

四上企业单位总数

工业

建筑业

批发零售业

住宿餐饮业

房地产业

服务业

合计

336

207

25

56

2

20

26

渑池县产业集聚区

84

54

24

1

5

陕  县产业集聚区

21

19

2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

15

15

义马市煤化工产业集聚区

42

30

1

7

2

2

灵宝市产业集聚区

50

40

2

5

1

2

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

74

13

18

14

2

16

11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

50

36

4

4

6

截止8月底,全市6个特色商业区内“四上企业”单位共计172个,比上年同期增加68个,增长65.4%。占全市“四上企业”单位总数的19.3%。其中: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85个,占全市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总数的25.3%;房地产开发企业44家,占全市房地产企业总数的25.4%;规上服务业43个,占全市规上服务业总数的31.9%(见表三)。

                                                      表三: 三门峡市各特色商业区内“四上企业”分布情况(8月份)  单位:个

 名称

四上企业  单位总数

批发零售业

住宿餐饮业

房地产业

服务业

合计

172

69

16

44

43

湖滨区特色商业区

43

19

7

11

6

渑池县特色商业区

41

8

1

6

26

陕  县特色商业区

37

8

4

18

7

卢氏县特色商业区

16

13

2

1

义马市特色商业区

2

1

1

灵宝市特色商业区

33

21

1

8

3

(五)“四上”企业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目前,三门峡市“四上”企业从业人员32.85万人,占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法人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4.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3.74万人,占46.6%;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22万人,占10.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2.11万人,占4.1%;规模以上服务业1.78万人,占3.5 %。“四上”企业的不断发展,为稳定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四上”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发展的放缓,经济环境的变化影响了“四上”企业净增数量。2014年底,全市因效益下滑、关闭、停业等原因退出“四上”企业46家,其中工业8家,建筑业10家, 批发零售业9家,住宿餐饮业13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3家,服务业3家。主要原因:一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严峻的经济形势给企业经营带来强大阻力,致使部分“抗跌性能差”的企业关闭。二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需求不断变化,企业缺乏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导致企业产品滞销,效益下滑,在“四上”企业队伍中掉队。三是受市场价格上涨、原材料缺乏等原因,导致资金短缺,生产链条断裂,企业被迫停产。四是顺应市场和企业自身发展,选择改制、合并或搬迁,导致暂时性关闭。

(二)统计标准限制了“四上”企业新增。按照统计标准要求,单位要进入“四上”企业范畴,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法人身份,二是经营状况达到规定标准。据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显示:目前,三门峡市”四上”企业单位数仅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9.3%,大多数企业属于小微企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四上”企业标准。还有一些归属法人单位在外地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大个体户,其经营状况已超出了“四上”企业规模标准,但其所持的证照不是企业法人而无法纳入。这块数据的缺失,对准确评价全市经济发展状况有一定影响。

(三)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四上”企业的正常纳入,需要企业的支持和配合以及相关部门和统计部门的共同努力。但一部分企业对纳入统计联网直报范畴积极性不高,对于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项统计资料,很多企业比较抵触,存有疑虑,尤其是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及重点服务行业对相关制度不够了解,怕露富、增加税收等原因,对统计工作缺乏理解和配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四上”企业数量的良性增加。

(四)规模以上服务业纳统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服务行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自2013年开始,规模以上服务业纳入“四上”统计联网直报范畴。目前,三门峡市规模以上服务业135户,占全部四上企业总数的9.2%。由于服务业纳入统计联网直报范围时间相对较短,加上服务行业繁多复杂,缺乏主要管理部门的监督和规范,一部分企业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使服务业纳入“四上”统计范畴成为一大难题。

(五)产业层次有待提高。三门峡市“四上”企业单位数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占25.8%)、批发和零售业(占19.0%)、采矿业(占16.5)、房地产开发业(占11.8%),这几个行业的单位数占全部“四上”企业总数的73.1%。而一些高端服务业,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0.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0.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0.5%)所占比重依然偏小。

三、加快发展三门峡市“四上”企业的几点建议

根据统计核算制度,反映季度及年度经济发展增速,是通过“四上”企业增速推算形成,意味着“四上”企业数量越多,占单位总量比重越高,反映的增速越接近实际水平。因此,提高“四上”企业数量对于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现状意义重大。

(一)做好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四上”企业的工作。要将具有一定规模、成长性较好,已接近“四上”企业标准的小微企业列入培育范围,并逐步扶持其申报为“四上”企业。要从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开拓市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入手,积极引导,培育“四上”企业,逐步完善服务体系,强化组织协调和统计监测,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加快个体工商户培育转型为企业的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对小微企业升格为“四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市级财政安排“四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转型专项引导资金。要依据法律法规必须登记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列为转型升级对象,对经营规模较大,发展空间广阔,有转型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列为升级对象,对经营场地面积或从业人员达到一定标准的以及有自主品牌或定型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列为转型对象。

(三)转方式、调结构,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三门峡市应加快调整和优化生产力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多举措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一是积极出台产业发展税收政策,在税收上给予减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开发区、科技园区建设,出台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吸引大品牌大企业入驻,把园区建成大品牌大企业的聚集区。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争创自有品牌,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四是进行资源整合,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传统产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增加技术含量,发展高附加值、市场需求潜力大的新产品,做大做强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五是注重低碳经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高新技术制造业、新能源等的开发,朝节能型、环保型,集团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通过打造“高、精、尖”的产业带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部门配合,做到应统尽统。加强部门配合,为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在证照办理上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纳入“四上”的统计范畴,力争“达标”企业应统尽统。尤其是针对一些规模较大的个体户可能存在产值、销售额、营业额等指标难以统计的问题,积极统筹协调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将无照个体户转为有照个体户,将规模较大的个体户转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