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焦作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23.10.2014  11:13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消费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焦作市消费品市场提升压力较大,但总体运行稳中向好。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400.9亿元,增长12.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6位。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零售额增速增长平稳,但较上年差距明显。

前三季度,焦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00.9亿元,增长12.3%,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增幅较上年下滑明显(见表一)。

(二)城乡市场平稳增长,城镇消费占主导地位。

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商业基础设施投入的不断加大,以及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的增强,对全市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前三季度,焦作市城镇零售额323.6亿元,增长12.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7%,其中:城区零售额272.6亿元,增长14.0%。乡村零售额77.3亿元,增长11.2%,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9.3%。

(三)各行业平稳发展,批发和零售业带动作用显著。

随着消费结构不断优化以及消费环境日益改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两大行业发展平稳,批发和零售业作为消费品市场的主导力量,拉动作用明显,前三季度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达338.7亿元,增长12.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4%。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62.2亿元,增长11.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5%。

(四)热点商品涨跌不一,消费带动作用不明显。

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况看,前三季度销售热点商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大商品类:全市与住房相关的家具类零售额2.8亿元,增长26.6%;建筑材料及装潢类零售额2.5亿元,增长12.4%;五金电料类零售额1.3亿元,增长25.3%;其次机电产品及设备类零售额4.0亿元,增长30.4%;中西药品类零售额1.1亿元,增长25.4%;另外,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吃穿类以及用类商品增长较慢,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15.7亿元,增长9.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12.8亿元,增长17.8%;文化办公用品类、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化妆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2.6%、2.2%、10.9%。

(五)旅游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今年年初以来,市旅游局不断加大对韩国、台湾等主要境外市场的宣传推介力度,科学调研市场,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云台山景区、云台山国旅等市场主体与大型国际旅行商加强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月份,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2580.83万人次,同比增长14.0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3.3亿元,同比增长14.17%。此外,重大体育赛事的成功筹办也一定程度上带动了餐饮、购物、住宿等消费市场的发展。9月份,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大会在焦作市成功举办。本届运动会设置组别多、项目多、参加人数多,共设青少年竞技组、社会组、学生组3个组别、69个大项的比赛,全省20770名运动员参加角逐,参加人数和规模创历届之最。     

二、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限上企业增长乏力,市场支撑作用日益削弱。

受国内外经济环境下行因素影响,今年以来焦作市限上企业增速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前三季度,焦作市限上企业实现零售额152.4亿元,增长14.8%,高于二季度增速0.6个百分点,企业增长乏力(见表二),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5个百分点,占零售额的比重为38.0%,对消费品市场增速的导向作用日益明显。另外政策因素也是影响消费市场运行的又一方面,随着国家厉行勤俭节约、惩治腐败等新政的推出,奢侈品消费、高端餐饮业等增长放缓,集团消费、公款消费、购物卡消费也受到明显的抑制,对焦作市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的增速产生了一定影响。加之国家商品房限购、限贷等政策的出台,房地产市场增速大幅放缓,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对消费品市场影响较大。其中批发零售业限上零售额143.8亿元,增长15.8%;限上住宿餐饮零售额8.6亿元,增长8.9%。

表二:2013年7月-2014年9月当月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二)消费品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

目前,石油及制品类企业、汽车类企业仍为焦作整个消费品市场的龙头。统计资料显示:1-9月份,石油及制品类企业零售额占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零售额的22.6%,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5%,汽车类企业零售额占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零售额的25.9%,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6%。前三季度,石油及制品类企业、汽车类企业零售额增幅比上半年回落2.4和2.0个百分点,回落幅度较大,结构性矛盾突出,对消费品市场导向作用明显(见下表)。

(三)限上法人单位数目较少、拉动力不强。

限额以上企业是引领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力军,其数量的多少及经营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快慢。1-9月份,全市共有限额以上法人单位326家,其中,批发零售企业264家,住宿餐饮业62家;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全市限额以上法人单位总数已达到291家。经过5年来的发展,全市限额上法人单位仅增长了35家。1-9份,全市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全口径零售额当月仅增长14.8%,居全省第十位

(四)物价上涨,导致居民即期消费压力加大。

1-9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增长2.0%,其中食品类增长3.8%,衣着类上涨3.1%。从短期看,商品价格上涨能够促进零售额的增长,使得名义上的消费增长较快。但从长期看,商品价格特别是直接关系民生的食品类价格上涨过快,会直接影响到中低收入家庭的正常开支,对人们的消费心理造成负担。在收入预期没有较快增长的前提下,中低收入家庭会以减少开支来应对价格上涨,进而影响到消费市场的持续增长。

三、对策与建议

(一)培育农村消费市场,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农村的购买力相对低于城市,在抓好第一产业的同时,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政府应增强政策指导和督导力度,挖掘和释放农村潜在购买力,继续实行并加大下乡补贴等力度,狠抓中央对农村政策的落实,培育农村消费亮点,拓展农村市场,巩固提升焦作市整体消费水平。

(二)积极鼓励、扶持批零住餐业的发展。

一是合理规划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的商贸布局,为批零住餐业提供发展的空间。二是谋划一批大型购物商场和宾馆、酒店建设项目,认真组织推进。三是创造条件继续引进著名的批零住餐企业,打造区域性中心商贸城市。四是积极扶持现有的批零住餐企业做大做强,加速其扩张的步伐。五是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小微批零住餐企业,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的消费场所。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批零住餐业的统计工作。

鉴于限上单位的新增依靠乡(镇)办事处,由于乡(镇)办事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及统计力量普遍薄弱,并且相关部门信息难以共享,为防止一些新增的限上单位不能够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建议由工商、税务、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每季度对新开业批零住餐企业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于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单位督促县乡及时进行统计,确保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不重不漏。